種麻子第九
崔曰(一)︰“苴麻,麻之有蘊者,■(二)麻是也。一名 。”
止取實者,種斑黑麻子。斑黑者饒實【一】。崔曰︰“苴麻子黑,又實而重,搗治作燭,不作麻。”
耕須再遍。一畝用子三升(三)。種法與麻同。
三月種者為上時,四月為中時,五月初為下時。
大率二尺留一根。 則不科(四)。鋤常令淨。荒則少實。既放勃,拔去雄。若未放勃去雄者,則不成子實。
凡五谷地畔近道者,多為六畜所犯,宜種胡麻、麻子以遮之。胡麻,六畜不食;麻子嚙頭,則科大。收此二實,足供美燭之費也。慎勿于大豆地中雜種麻子。扇地兩損,而收並薄。六月間,可于麻子地間散蕪菁子而鋤之,擬收其根。
《雜陰陽書》曰︰“麻‘生’于楊或荊。七十日花,後六十日熟。種忌四季--辰、未、戌、丑【二】--戊、己。”
《泛勝之書》曰︰“種麻,豫調和田。二月下旬,三月上旬,傍雨種之。麻生布葉,鋤之。率九尺一樹。樹高一尺,以蠶矢糞之,樹三升。無蠶矢,以溷中熟糞糞之亦善,樹一升。天旱,以流水澆之,樹五升。無流水,曝井水,殺其寒氣以澆之。雨澤時適,勿澆。澆不欲數。養麻如此,美田則畝五十石,及百石,薄田尚三十石。獲麻之法,霜下實成,速斫之;其樹大者,以鋸鋸之。”
崔曰︰“二、三月,可種苴麻。”“麻之有實者為苴。”
(一) 引崔此段文字,湖湘本等均如此式,金抄、明抄均列在篇標題下面,與其他各篇不一致。茲從湖湘本提行另列。
(二) “■”,仍僅金抄如字,他本均誤作“苧”。
(三) 各本均作“二升”,金抄作“三升”(王禎《農書》“麻子”引《要術》同),茲從金抄。
(四) “科”,各本均作“耕”,誤;《輯要》引作“成”,《學津》本從《輯要》,差可,但義有未周。按“科”指分蘗、分枝,這里是種雌麻收子,針對“二尺留一根”作注,字應作“科”,“耕”是“科”的形近之訛,茲改正。後讀唐韓鄂《四時纂要》“三月”篇“種麻子”條采《要術》正作“稠即不成科”。
【一】 《圖經本草》︰“農家種麻法,擇其子之有斑黑文者,謂之雌麻,雲用此則結實繁,它子則不然。”
【二】 不可能四季都種麻子,這里“四季”不是指春夏秋冬,而是指迷信說法的“忌日”,即下面《水稻》篇引《雜陰陽書》所說的”四季日”。《淮南子.天文訓》︰“甲乙寅卯,木也;丙丁巳午,火也;戊、己、四季,土也;……”則所謂“四季”是指地支中屬土的辰、未、戌、丑,因以逢此四日支的四個日子為“四季日”。這是由四季月的“月建”而來的。古歷律家以十二地支配十二個月,稱為月建,而辰、未、戌、丑恰好是四季中四個“季月”的月建,即季春三月建辰,季夏六月建未,季秋九月建戌,季冬十二月建丑,因轉以稱這四個日支之日為“四季日”。這里所謂“四季辰、未、戌、丑”,實際上已指明“辰、未、戌、丑”即是“四季”。又本篇和《水稻》篇的“戊、己”,各本多“己”、“巳”混淆,從這里可以校正確為“己”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