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卷第二 种麻第八

类别:子部 作者:贾思勰(北魏) 书名:齐民要术

    种麻【一】第八

    《尔雅》曰(一):“黂,枲实。枲,麻。别二名”“■(二),麻母。”孙炎注曰(三):“黂,麻子。”“■(二),苴麻盛子者。【二】”

    崔寔曰:“牡麻,无实,好肌理,一名为枲也。”

    凡种麻,用白麻子。白麻子为雄麻。颜色虽(四)白,啮破枯燥无膏润者,秕子也,亦不中种。市籴者,口含少时,颜色如旧者佳;如变黑者,裛(五)。崔寔曰:“牡麻子(六),青白,无实,两头锐而轻浮。”

    麻欲得良田,不用故墟【三】。故墟亦(七)良,有点丁破反(八)叶夭折之患,不任作布也。地薄者粪之。粪宜熟。无熟粪者,用小豆底亦得。崔寔曰:“正月粪畴。畴,麻田也。”

    耕不厌熟。纵横七遍以上,则麻无叶(九)也。田欲岁易。抛子种【四】则节高。

    良田一亩,用子三升;薄田二升。穊则细而不长【五】,稀则粗而皮恶。

    夏至前十日为上时,至日为中时,至后十日为下时。“麦黄种麻,麻黄种麦”,亦良候也。谚曰:“夏至后,不没狗。”或答曰:”但雨多,没橐驼。”又谚曰:“五月及泽,父子不相借。”言及泽急,说非辞【六】也。夏至后者,非唯浅短,皮亦轻薄。此亦趋时不可失也。父子之间,尚不相假借,而况他人者也?

    泽多者,先渍(十)麻子令芽(十一)生,取雨水浸之,生芽(十一)疾;用井(十二)水则生迟。浸法:着水中,如炊两石米顷(十三),漉出。着席上,布令厚三四寸,数搅之,令均得地气。一宿则芽(十一)出。水若滂沛,十日亦不生。待地白背,耧耩,漫掷子,空曳劳。截雨脚即种者,地湿,麻生瘦;待白背者,麻生肥。泽少者,暂浸(十四)即出,不得待芽(十一)生,耧头中下之。不劳曳挞。

    麻生数日中,常驱雀。叶青乃止。布叶而锄。频烦再遍止。高而锄者,便伤麻。

    勃如灰【七】便收。刈,拔,各随乡法。未勃者收,皮不成;放勃不收而(十五)即骊。■【八】欲小,■【九】欲薄,为其易干。一宿辄翻之。得霜露则皮黄也。

    获欲净。有叶者喜(十六)烂。沤欲清水,生熟合宜。浊水则麻黑,水少则麻脆(十七)。生则难剥,大烂则不任(十八)。暖(十九)泉不冰冻,冬日沤者,最为柔肕(二十)也。

    《卫诗》曰(二一):“蓺麻如之何?衡从其亩。”《毛诗》注曰:“蓺,树也。衡猎之,从猎之【一0】,种之然后得麻。”

    《泛胜之书》曰:“种枲太早,则刚坚、厚皮、多节;晚则皮不坚。宁失于早,不失于晚。获麻之法,穗勃勃如灰,拔之。夏至后二十日沤枲,枲和如丝。”

    崔寔曰:“夏至先后各五日,可种牡麻。”“牡麻,有花无实。(二二)”

    (一) 见《尔雅.释草》,文同。“别二名”是郭璞注文,《要术》照原样夹注在这里,和他处引郭注不同,疑系后人添注。

    (二) “■”,黄校、张校、明抄作“苎”(渐西本作“■”),湖湘本、《津逮》本、《学津》本作“莩”,均误;仅金抄作“■”,同《尔雅》,是唯一正确的字。按“■”,《说文》作“芓”,指大麻雌株,《尔雅》所称“麻母”,即指此,非指苎麻。

    (三) 孙炎注的“苴麻盛子者”,与郭璞注同。

    (四) “虽”,明抄、湖湘本误作“雄”,据金抄及《辑要》引改正。

    (五) 金抄作“■”,无此字;湖湘本及《辑要》引讹作“衰”;兹从黄校、张校、明抄作“裛”。

    (六) 各本均无“子”字,当系脱文,兹补入。下文“无实”即”不实”(“无”同“毋”,作“不”解);但也可能是衍文。详见《四民月令辑释》“五月”篇校记。

    (七) 明抄、湖湘本作“亦”,金抄作“太”。“亦”本字作“■”,易误为“太”,兹从明抄。

    (八) 金抄、明抄及黄校作“点”,张校及《辑要》引作“伙”,音注相同,均作“丁破反”。按《集韵》去声“个”韵收有“点”字,读“丁贺反”,解释是:“草叶坏也。故墟种麻,有点叶夭折之患,贾思勰说。”即是根据《要术》就文义作推解的。《辑要》因据以加上“草叶坏也”的注解。所谓“点叶”,可能是指麻叶的一种病害,但也可能是误字。古称麻秆为“■”,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十七《阿毗昙毗婆沙论》“麻干”注:“麻茎也。……字宜作‘■’、‘■’二形,音皆,今呼为麻■是也。”此二“■”字原均误作“■”,说明“■”、“点”形近,极易残烂致误,怀疑《要术》的“点”,也可能竟是“■”字之误,那“■叶”就好解释了。芝麻连作几年,茎叶也会发生病害长不好,终至萎死。

    (九) “麻无叶”,各本同。唐韩鄂《四时纂要》“五月”篇采《要术》亦作“无叶”。但地耕得怎样熟,也不能使麻只长茎不长叶,或者是《要术》故作此说,以强调熟耕地。

    (十) “渍”,黄校、明抄讹作“溃”,据金抄、湖湘本改正。

    (十一)湖湘本等作“芽”,金抄、明抄作“牙”。“牙”古通“芽”。《要术》中二字互用,本书统一作“芽”。

    (十二)各本均作“井”,黄校、明抄误作“升”。

    (十三)“两石米顷”,金抄作“雨石米填”,黄校、张校、明抄作“两百步顷”,“雨”、“填”、“百步”均误;湖湘本、《津逮》本等及《辑要》引均作“两石米顷”,唐韩鄂《四时纂要》“五月”篇采《要术》亦作“二石米久”,兹据以改正。

    (十四)“浸”,金抄误作“漫”,他本不误。

    (十五)“而即骊”,金抄、黄校、明抄同;湖湘本、《津逮》本作“即驱”,《学津》本、渐西本从《辑要》引作“即晒”,均误。”骊”是黑色马,这里指麻株如果在放勃后还不收割,麻纤维会变得黯黑不清白。

    (十六)金抄作“喜”,明抄作“■”,他本作“易”。“喜”、”■”在这里意义相同,作“容易”解释,《要术》中常用,惟他处概作“喜”,本书一律作“喜”。

    (十七)“脆”,金抄作“肥”,黄校、明抄作“■”均系“■”字之误;湖湘本等作“脆”,兹改正。《要术》中“脆”、“■”二字互用,本书统一作“脆”。

    (十八)“不任”,唐韩鄂《四时纂要》“五月”篇采《要术》作”不任持”,《辑要》引《要术》作“不任挽”。其实“不任”犹言”不堪”,包括多面的坏因素,故仍其旧。

    (十九)“暖”,金抄误作“晓”,湖湘本误作“挽”,据黄校、明抄改正。

    (二十)“肕”,金抄、明抄、张校作“明”;《辑要》引作“韧”;《四时纂要》“五月”篇采《要术》作“■”,是“肕”的习俗借用字。“韧”在《要术》中概写作“肕”,很容易错成“明”字,兹改正。

    (二一)此诗见《诗经、齐风、南山》,非出《卫诗》,《要术》误。《诗》句及毛《传》并同《要术》。“蓺”即“艺”字,明抄作”蓻”,误。又明清刻本均无毛《传》小注。

    (二二)注文崔寔《四民月令》原有,故加引号。以下仿此。

    【一】 “麻”,指桑科的大麻。

    【二】 大麻,雌雄异株。其雌株,古称为“■”(音字),子实称为“黂”(音汾),雄株称为“枲”(音喜)。这是分名。不分时,通称为“枲”或“枲麻”。雌株又称为“苴”或“苴麻”,因亦称其子实为“苴”或“■”。反过来,“黂”既是麻子,因亦称其雌株为“黂”(如下篇引崔寔文)。此外,麻子又称“萉”或“蕴”。

    【三】 “故墟”,大概指连作地。

    【四】 “抛子种”,针对麻田要每年轮换作注解,意思和卷一《种谷》篇的“■子”相反。大概当时的俗语,称重茬为“■子”,称不重茬为“抛子”;“抛”指母子相离,“■”指母子同地。

    【五】 “长”读作成长的“长”,指长得粗壮。

    【六】 “说非辞”,说不合情理的话(指“父子不相借”)。

    【七】 粉末叫做“勃”。这里指花粉。“勃如灰”就是花粉放散如灰末。“勃”的另一意思指泡沫(由粉末引申而来),在《要术》中见于卷七《白醪曲》篇的“茗渤”和卷九《煮■》篇的“勃”。

    【八】 “■”,音茧,《说文》:“小束也。”这里指捆缚成小把。

    【九】 “■”,也写作“■”,音敷,这里意思和“铺”相同,指铺积要薄。

    【一0】“衡从”即横纵。据孔颖达解释,“猎”指耕后的“践蹑概摩”。“概”原是括平斗面的器具,这里即指耙平土块;“摩”即■■;“践蹑”指播前镇压。“衡猎之,从猎之”,指纵横多次耕翻耙■,整地极熟,再结合播前镇压,保墑标准高,然后下种,作物生长旺盛是必然的。这一套极为重要的增产经验,虽是汉唐人的解释,但《诗经》已明确指出“衡从其亩”是种麻的重要措施,播前整地的重要关键,当时已有所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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