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菹、藏生菜【一】法第八十八
葵、菘、蕪菁、蜀芥咸菹法︰收菜時,即擇取好者,菅【二】、蒲束之。作鹽水,令極咸,于鹽水中洗菜,即內甕中。若先用淡水洗者,菹爛。其洗菜鹽水,澄取清者,瀉著甕中,令沒菜把即止,不復調和。菹色仍青,以水洗去咸汁,煮為茹【三】,與生菜不殊。
其蕪菁、蜀芥二種,三日抒出之。粉黍米,作粥清;搗麥■作末,絹篩。布菜一行,以■末薄坌【四】之,即下熱粥清。重重如此,以滿甕為限。其布菜法︰每行必睫葉顛倒安之。舊鹽汁還瀉甕中。菹色黃而味美。
作淡菹,用黍米粥清,及麥■末,味亦勝。
作湯菹法︰菘菜佳,蕪菁亦得。收好菜,擇訖,即于熱湯中炸出之。若菜已萎者,水洗,漉(一)出,經宿生之,然後湯炸。炸訖,冷水中濯之(二),鹽、醋中。熬胡麻油著,香而且脆。多作者,亦得至春不敗。
■菹【五】法︰菹,菜也(三)。一曰︰菹不切曰“■菹”。用干蔓菁,正月中作。以熱湯浸菜冷柔軟,解辮(四),擇治,淨洗。沸湯炸,即出,于水中淨洗,復作鹽水暫(五)度【六】,出著箔上。經宿,菜色生好。粉黍米粥清,亦用絹篩麥■末,澆菹布菜,如前法;然後(六)粥清不用大熱。其汁才令相淹,不用過多。泥頭七日,便熟。菹甕以 茹之,如釀酒法。
作卒【七】菹法︰以酢漿煮葵菜,擘之,下酢,即成菹矣。
藏生菜法︰九月、十月中,于牆南日陽中掘(七)作坑,深四五尺。取雜菜,種別布之,一行菜,一行土,去坎一尺許,便止。以 厚覆之,得經冬。須即取,粲然與夏菜(八)不殊。
《食經》作葵菹法︰“擇燥葵五斛,鹽二斗,水五斗,大麥干飯四斗(九),合瀨(十)︰案【八】葵一行,鹽、飯一行,清水澆滿。七日黃,便成矣。”
作菘咸菹法︰水四斗,鹽三升,攪之,令殺菜。又法︰菘一行,女曲【九】間之。
作酢菹法︰三石甕。用米一斗,搗,攪取汁三升;煮滓作三升粥(十一)。令內菜甕中【一0】,輒以生漬汁及粥灌之。一宿,以青蒿(十二)、薤白各一行,作麻沸湯【一一】,澆之,便成。
作菹消去(十三)︰用羊肉二十斤,肥豬肉十斤,縷切之。菹二升,菹根五升,豉汁七升半,切蔥頭五升。
蒲菹︰《詩義疏》曰(十四)︰“蒲,深蒲也。《周禮》以為菹【一二】。謂蒲(十五)始生,取其中心入地者, 【一三】,大如匕柄,正白,生啖之,甘脆;又煮,以苦酒浸(十六)之,如食筍法,大美。今吳人以為菹,又以為 (十七)。”
世人作葵菹不好(十八),皆由葵大脆故也。菹菘,以社【一四】前二十日種之;葵,社前三十日種之。使葵至藏,皆欲生花乃佳耳。葵經十朝苦(十九)霜,乃采之。秫米為飯,令冷。取葵著甕中,以向飯沃之(二十)。欲令色黃,煮小麥時時 【一五】桑葛反之。
崔曰︰“九月,作葵菹。其歲溫,即待十月。”
《食經》曰︰“藏瓜法︰取白米一斗,■【一六】中熬之,以作糜(二一)。下鹽,使咸淡適口,調寒熱。熟拭瓜,以投其中,密涂甕。此蜀人方,美好。又法︰取小瓜百枚,豉五升,鹽三升。破,去瓜子,以鹽布瓜片(二二)中,次著甕中(二三),綿【一七】其口。三日豉氣盡,可食之。”
《食經》藏越瓜法︰“糟一斗,鹽三升,淹瓜三宿。出,以布拭之,復淹如此。凡瓜欲得完,慎勿傷,傷便爛,以布囊就取之,佳。豫章郡【一八】人晚種越瓜,所以味亦異。”
《食經》藏梅瓜法︰“先取霜下老白冬瓜,削去皮,取肉方正薄切(二四)如手板。細施灰,羅【一九】瓜著上,復以灰覆之。煮z(二五)皮、烏梅【二0】汁著器中。細切瓜,令方三分,長二寸,熟炸之,以投梅汁。數日可食。以醋石榴子著中,並佳也。”
《食經》曰︰“樂安【二一】令徐肅藏瓜法︰取越瓜細者,不操【二二】拭,勿使近水,鹽之令咸。十日許,出,拭之,小陰干饋 br />
二三】之,仍內著盆中。作和法︰以三升赤小豆,三升秫米,並炒之,令黃,合舂,以三斗好酒解之。以瓜投中,密涂。乃經年不敗。”
崔曰︰“大暑後六日,可藏瓜。”
《食次》曰︰“女曲︰秫稻米三斗,淨淅,炊為飯(二六)--軟炊。停令極冷,以曲範中用手餅之。以青蒿上下奄【二四】之,置床上,如作麥曲法。三七二十一日,開看,遍有黃衣則止。三七日無衣,乃(二七)停,要須衣遍乃止。出,日中曝之。燥則用。”
釀瓜菹酒法︰秫稻米一石,麥曲成銼隆隆二斗,女曲成銼平一斗。釀法︰須消化,復以五升米 之;消化,復以五升米 之。再 酒熟,則用,不迮出【二五】。瓜,鹽揩,日中曝令皺,鹽和暴糟【二六】中停三宿,度內女曲酒中為佳。
“瓜菹法︰采越瓜,刀子割;摘取,勿令傷皮。鹽揩數遍,日曝令皺。先取四月白酒糟鹽和,藏之。數日,又過著大酒糟中,鹽、蜜、女曲和糟,又藏泥■【二七】中,唯久佳。”又雲︰“不入白酒糟亦得。”又雲︰“大酒接出清,用醅,若一石,與鹽三升,女曲三升,蜜三升。女曲曝令燥,手■【二八】令解,渾(二八)用。女曲者,麥黃衣【二九】也。”又雲︰“瓜淨洗,令燥,鹽揩之。以鹽和酒糟,令有鹽味,不須多,合藏之,密泥■口。軟而黃,便可食。大者六破,小者四破,五寸斷之,廣狹盡瓜之形。”又雲︰“長四寸,廣一寸。仰奠四片。瓜用小而直者,不可用罰 牛 ! br />
瓜芥菹︰用冬瓜,切長三寸,廣一寸,厚二分。芥子,少與胡芹子,合熟研,去滓,與好酢,鹽之,下瓜。唯久益佳也。
湯菹法︰用少菘(三十)、蕪菁,去根,暫經沸湯(三一),及熱與鹽、酢。渾長者,依杯(三二)截。與酢,並和菜(三三)汁;不爾,太(三四)酢。滿奠之。
苦筍紫菜菹法︰筍去皮,三寸斷之,細縷切之;小者手捉小頭,刀削大頭,唯細薄,隨置水中。削訖,漉出,(三五)細切紫菜和之。與鹽、酢、乳(三六)。用半奠。紫菜,冷水漬,少久自解。但洗時勿用湯,湯洗則失味矣。
竹菜【三0】菹法︰菜生竹林下,似芹,科大而睫葉細,生極 。淨洗,暫經沸湯,速出,下冷水中,既搦去水,細切。又胡芹、小蒜,亦暫經沸湯,細切,和之。與鹽、醋。半奠。春用至四月。
蕺【三一】菹法︰蕺去土、毛【三二】、黑惡者,不洗,暫經沸湯即出。多少與鹽。一升(三七),以暖米清沈汁【三三】淨洗之,及暖即出,漉下鹽、酢中。若不及熱【三四】,則赤壞之。又,湯撩(三八)蔥白,即入冷水,漉出,置蕺中,並寸切,用米(三九)。若■子奠,去蕺節,料理接奠,各在一邊,令滿。
菘根【三五】■(四十)菹法︰菘,淨洗遍體,須長切,方如 子,長三寸許。束根,入沸湯,小停出,及熱與鹽、酢。細縷切橘皮和之。料理,半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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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芹小蒜菹法︰並暫經小沸湯出,下冷水中,出之。胡芹細切,小蒜寸切,與鹽、酢。分半奠,青白各在一邊。若不各在一邊,不即入于水中,則黃壞,滿奠。
菘根蘿卜菹法︰淨洗通體,細切長縷,束為把,大如十張紙卷。暫經沸湯即出,多與鹽(四一),二升暖湯合把手按之。又(四二),細縷切,暫經沸湯,與橘皮和,及暖與則黃壞(四三)。料理滿奠。據俊救 恕俊 小ぐ咻幾 ギ捎謾 br />
紫菜菹法︰取紫菜,冷水漬令釋,與蔥菹合盛,各在一邊,與鹽、酢。滿奠。
“蜜姜法︰用生姜,淨洗,削治,十月酒糟中藏之。泥頭十日,熟。出,水洗,內蜜中。大者中解,小者渾用。豎奠四。”又雲︰”卒作︰削治,蜜中煮之,亦可用。”
“梅瓜法︰用大冬瓜,去皮、 【三九】,■子細切,長三寸,粗細如研餅(四四)。生布薄絞去汁,即下z汁,令小暖。經宿,漉出。煮一升烏梅,與水二升,取一升余,出梅,令汁清澄。與蜜三升,z汁三升,生橘二十枚--去皮核取汁--復和之,合煮兩沸,去上沫,清澄令冷。內瓜訖,與石榴酸者、懸鉤子【四0】、廉姜【四一】屑。石榴、懸鉤,一杯可下十度。皮(四五)嘗看,若不大澀,z子汁至一升。”又雲︰“烏梅漬汁淘奠【四二】。石榴、懸鉤,一奠不過五六。煮(四六)熟,去粗皮。z一升,與水三升,煮取升半,澄清。”
“梨菹法︰先作■【四三】盧感反︰用小梨,瓶中水漬,泥頭,自秋至春。至冬中,須亦可用。--又雲︰一月日可用。--將用,去皮,通體薄切,奠之,以梨■汁,投少蜜,令甜酢(四七)。以泥封之。若卒作,切梨如上,五梨半(四八)用苦酒二升,湯二升,合和之,溫令少熱,下,盛。一奠五六片,汁沃上,至半。以 【四四】置杯旁。夏停不過五日。又雲︰卒作,煮棗亦可用之。”
木耳菹︰取棗、桑、榆、柳樹邊生猶軟濕者,干即不中用。柞木耳亦得。煮五沸,去腥汁,出置冷水中,淨洮。又著酢漿水中,洗出,細縷切。訖,胡荽、蔥白,少著,取香而已。下豉汁、醬清及酢,調和適口,下姜、椒末。甚滑美。
■【四五】菹法︰《毛詩》曰(四九)︰“薄言采芑。”毛雲︰“菜也。”《詩義疏》曰(五十)︰“■,似苦菜,睫青;摘去葉,白汁出。甘脆可食,亦可為茹。青州謂之‘芑’。西河、雁門【四六】■尤美,時人戀戀,不能出塞。”
蕨【四七】︰
《爾雅》雲(五一)︰“蕨,鱉。”郭璞注雲︰“初生無葉,可食。《廣雅》曰‘紫 ’(五二),非也。”《詩義疏》曰(五三)︰“蕨,山菜也;初生似蒜睫,紫黑色。二月中,高八九寸,老(五四)有葉,瀹為茹,滑美如葵。今隴西、天水人,及此時而干收,秋冬嘗之;又雲以進御。三月中,其端散為三枝(五五),枝有數葉,葉似青蒿,長粗堅強,不可食。周、秦曰‘蕨’;齊、魯曰‘鱉’,亦謂‘蕨’。”
又澆之(五六)。
《食經》曰︰“藏蕨法︰先洗蕨,把(五七)著器中,蕨一行,鹽一行,薄粥沃之。一法︰以薄灰淹之,一宿,出,蟹眼湯瀹之。出潰 讜闃小?芍賃 薄! br />
“蕨菹︰取蕨,暫經湯出;小蒜亦然。令細切,與鹽、酢。”又雲︰“蒜、蕨俱寸切之。”
荇【四八】︰字或作荇。(五八)《爾雅》曰(五九)︰“荇,接余。其葉,苻。”郭璞注曰︰“叢生水中,葉圓,在睫端,長短隨水深淺。江東菹食之。”
《毛詩.周南.國風》曰(六十)︰“參差荇菜,左右流之。”毛注雲︰“接余也。”《詩義疏》曰(六一)︰“接余,其睫白;葉紫赤(六二),正圓,徑寸余,浮在水上;根在水底。睫與水深淺等,大如釵股,上青下白,以苦酒浸之為菹,脆美,可案酒。其華(六三)為蒲黃【四九】色。”
(一) “漉”,明抄誤作“混”,他本不誤。
(二) “之”,疑應作“入”,或“之”下脫“入”字。
(三) “菹,菜也”,疑脫“■”字,應作︰“■,菹菜也。”連下文“一曰”雲雲,都是解釋標題的,可能引自他書而脫去書名,也可能《要術》自注,嚴格說來,都應作小字注文。
(四) “辮”,明抄作“辨”,金抄不清楚,像“辨”,湖湘本、《津逮》本作“辦”,漸西本作“瓣”,均誤。吾點校改作“辮”,是。按卷三蕪菁篇提到本條的用干蕪菁作“■菹”的方法,當時收割蕪菁是“擇治而辮之”,這時泡軟後再解開來,字應作“辮”,茲改正。
(五) “暫”,明抄、湖湘本等誤作“斬”,據金抄改正。
(六) “後”,疑是“澆”字之誤,或系衍文。
(七) “掘”,明抄誤作“稻”,他本誤作“掏”,據金抄改正。
(八) “菜”,金抄脫,據他本補。
(九) 金抄作“四斗”,他本作“四升”。
(十) “瀨”,音賴,原意是沙上淺水,腌菜後菜上浸著菜鹵,情況和“瀨”相像,大概這是當時腌菜上的口語。金抄、明抄、湖湘本作“瀨”,無此字;《津逮》本等作“瀨”,茲暫從《津逮》本。
(十一)“三升粥”,一斗米搗碎加水取去三升汁後,剩余的米滓不止煮三升粥,疑“三斗”之誤。
(十二)“蒿”,金抄訛作“■”。
(十三)“菹消法”,即卷八《菹綠》篇的“菹肖法”。“菹”有葷、素二種,這是肉菹,嚴格說來,應入《菹綠》篇。又《太平御覽》卷八五六“菹”引到︰“《食經》有此法也。”說明本條及本條以上各條,均仍系《食經》文。
(十四)《詩經.大雅.蕩之什.韓奕》“維筍及蒲”孔穎達疏引陸璣《疏》,與《詩義疏》有不同,是︰“蒲始生,取其中心入地 大如匕柄,正白,生啖之,甘脆;■而以苦酒浸之,如食筍法。”今傳陸璣《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清丁晏校本)卷上載此條與孔疏所引陸《疏》同,惟“取其中心入地 大如匕柄”作“取其中心入地者,名 ,大如匕柄”。
(十五)“蒲”,明抄、湖湘本等誤作“菹”,據金抄改正。
(十六)“浸”,各本作“受”,誤;漸西本從吾點校,改作“浸”,是。茲據陸璣《疏》改正。
(十七)“ ”,各本作“酢”,誤;金抄作“■”,應是“ ”字寫錯。卷八《作魚 》篇引《食經》有“蒲 法”,《圖經本草》︰“香蒲,……其始生,……亦可以為 ”,茲改正。
(十八)“世人作葵菹不好”,本條是賈氏本文,在引《食經》、《詩義疏》後,殿以怎樣作好葵菹的己見。日譯本以為脫“葵菹”二字,因在前面加“葵菹”的小標目。
(十九)“苦”,明抄誤作“若”,他本不誤。
(二十)“以向飯沃之”,“向飯”指原先所炊的飯,即上文的“秫米為飯”。但以下飯為“沃”,此處是僅見之例。黃麓森因疑是“白飲”之誤,則上文“秫米為飯”,亦應改作“秫米為飲”。
(二一)“糜”,明抄、金抄、湖湘本作“麋”,字通,茲從《津逮》本等作“糜”。
(二二)“片”的原意是一木剖成兩半,這里指剖瓜說,恐不是切成薄片。金抄無“片”字,他本有,茲據補。
(二三)“次著甕中”,沒有提到下豉,可能省去不說,也可能“著”下脫“豉”字。
(二四)“薄切”,金抄無,明抄、湖湘本等有,以有較勝。
(二五)“z”,金抄作“■”,明抄作“杭”,湖湘本、《津逮》本作“■”,吾點校改作“z”,漸西本從之。按下文“梅瓜法”用“z汁”漬藏冬瓜,卷四《種木瓜》篇並引有《食經》用濃z汁藏木瓜的方法,字應作“z”,茲改正。
(二六)“飯”,明抄誤作“飲”,他本不誤。
(二七)“乃”,各本同,作“且”字用,《學津》本作“仍”。
(二八)“渾”,指整粒不搗作末,明抄誤作“軍”,據他本改正。
(二九)“貳保 鰲爸 保 蟆U飫錈魎狄 謾靶《 閉摺保 磯 噸止稀菲 小骯隙潭 貳保 撬倒閑味潭 崆 鐘ψ鰲 貳幣煥嘧鄭 雀惱 br />
(三十)金抄作“菘”,他本作“蔥”。按本條是《食次》文,篇首《要術》本文也有“作湯菹法”,所用也是菘菜和蕪菁,故從金抄作“菘”。
(三一)金抄作“沸湯”,他本作“湯沸”。按《食次》文對于“炸”的處理,均作“暫經沸湯”的直接描述,下文屢見,故從金抄。
(三二)金抄作“杯”,他本作“取薄0礎氨 保 氨 保 槍攀迸獺 鄣韌 疲 取幣襞鰨 橇硪蛔鄭 荒苡米鰲氨 弊鄭 徑錚 卻詠鴣 br />
(三三)“菜”,各本誤作“葉”,據金抄改正。
(三四)“太”,各本誤作“火”,據金抄改正。
(三五)“漉出”下疑脫“暫經沸湯”的處理過程。
(三六)“乳”,用乳作作料,不是不可能,但他處未見,可能有誤。
(三七)“一升”,意思不明,當有脫誤。
(三八)“撩”,各本同,金抄作“掩”。按“撩”,《集韻》︰”同撈”,是說在湯中泡一下就撈出來,茲從各本。
(三九)“用米”,各本同,無法解釋,可能“用”連上句,“米”是衍文,或者“米”是“半”字之誤,脫“奠”字。
(四十)“■”,字書無此字,可能是“}”字之誤。本篇引《食次》自“湯菹法”至“紫菜菹法”各條,都是在湯中暫炸即出隨即用醋拌和的速成酸菜,相當于《要術》本文的“卒菹法”,是隨作隨用的。其所用器具是小型的容器,所以“湯菹法”有“依杯截”。}也是一種小型容器,也許這種菹就作在}子里面,所以有“}菹”之稱。日譯本即改作“}”字。文內有“細縷切橘皮”,黃麓森認為“}”是“橘”字之誤。
(四一)“多與鹽”,自“湯菹法”至“紫菜菹法”各條都用鹽、醋拌和,這里“鹽”下疑脫“酢”字。
(四二)“又”下疑脫“雲”字。
(四三)“及暖與則黃壞”,應是指“與橘皮”,是說不能在沸水中下橘皮,否則,泡得過久會黃軟不香。
(四四)金抄作“研餅”,明抄作“研布”,他本僅一“研”字,都不好解釋。按《素食》篇引《食次》“蜜姜”︰“■子切,……大如細漆箸”,本篇引《食經》“藏梅瓜法”︰“令方三分”,“■”即“算”字,“■子”即算籌,本條既說明“■子細切”,則大致也應像筷子的大小或二三分的寬度。因此從“研餅”推測,懷疑“研”字是“水引”二字錯合成一字,“水引餅”即面條,這樣就好解釋了。
(四五)“皮”,指z木皮,各本無,據金抄補。“皮嘗看,若不大澀,z子汁至一升”,應在末了“z一升,與水三升,煮取升半,澄清”的後面,就是說,一般煮取升半,不夠濃時,就煮取一升。
(四六)金抄作“煮”,指煮z皮汁,他本作“度”,茲從金抄。
(四七)“令甜酢”下疑脫“沃之”一類字,指將此汁澆在梨片上盛供上去。下文“以泥封之”是另一回事,指用後仍將梨汁泥封好。
(四八)“半”,頗費解,疑衍誤。
(四九)《詩經.小雅.采芑》句。毛《傳》作︰“芑,菜也。”
(五十)隋杜台卿《玉燭寶典》卷二注引《毛詩草木疏》是︰“芑,蘧也。葉似苦菜,睫青白;`其葉,白汁出。甘脆可生食,亦可煮為茹。青州謂之‘芑’。西河雁門蘧尤美,胡人戀之,不能出塞”。《詩經.小雅.采芑》孔穎達疏引陸璣《疏》作︰“菜芑,似苦菜也,睫青白色;摘其葉,白汁出。肥(按應是“脆”)可生食,亦可蒸為茹。青州人謂之‘芑’西河、雁門芑尤美,胡人戀之,不出塞。”本條沒有提到作“菹”,當有脫文。
(五一)見《爾雅.釋草》,“鱉”作“■”。郭璞注作︰“《廣雅》雲‘紫 ’,非也。初生無葉,可食。江西謂之■。”《詩經.召南.草蟲》“言采其蕨”陸德明《經典釋文》稱︰“俗雲其初生似鱉腳,故名焉。”
本條引《爾雅》郭注及《詩義疏》文,原均作大字正文,但這是解釋“蕨”的,茲依他篇例改作小字注文。
(五二)《廣雅.釋草》有“茈 ,蕨也”的記載。“茈”與“紫”通。“綦”,音其。參看卷十“ 【九一】”注釋【一】。
(五三)《爾雅釋草》“蕨,■”邢m疏引陸璣《疏》︰“蕨,山菜也;初生似蒜睫,紫黑色,可食,如葵。”《詩經.召南.草蟲》陸德明《經典釋文》引《草木疏》僅“周秦曰蕨,齊魯曰 ”二句。《要術》所引比較詳盡,《詩義疏》不是陸璣《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
(五四)“老”,各本同,誤。陳奐《詩毛氏傳疏》引《要術》改作“先”,是說開始有葉的意思,是因字形相像改的,其實應作“始”才合適。
(五五)“枝”,明抄誤作“秋”,據他本改正。
(五六)“又澆之”,在這里毫不相關,當系看錯了別處的文字錯衍在這里。
(五七)“把”,明抄誤作“杷”,他本誤作“肥”,據金抄改正。
(五八)“荇字或作荇”,金抄脫此標題,據他本補。但“荇”下仍應脫“菹”字。
(五九)見《爾雅.釋草》,文同。郭注無“菹”字,《要術》引之以證菹法,“菹”字應有,今本郭注脫。
(六十)見《詩經.周南.關睢》。毛傳作︰“荇,接余也。”
(六一)《詩經.關睢》孔穎達疏引陸璣《疏》作︰“接余,白睫,葉紫赤色,正員,徑寸余,浮在水上,根在水底,與水深淺等,大如釵股,上青下白。■其白睫,以苦酒浸之,肥美,可案酒。”《爾雅釋草》“荇,接余”邢m疏引陸璣《疏》同《詩經》孔疏所引,惟”肥美”作“脆美”,則孔引“肥”系“脆”之誤。孔邢所引,均與《詩義疏》異,《詩義疏》多“為菹”及“其華為蒲黃色”句,而“與水深淺等”上多“睫”字,也更為合理。據此看來,似乎唐時已不見《詩義疏》的流傳。
(六二)“其睫白;葉紫赤”,名本原作“其葉白;睫紫赤”,“睫”、“葉”倒錯,致不可通,茲據陸璣《疏》倒正(荇菜的葉表面綠色,里面帶紫色)。
(六三)“華”,明抄訛作“■”(殘缺不全的“葉”字),據他本改正。
【一】 “菹”,《說文》︰“酢菜也。”《釋名.釋飲食》︰“菹,阻也,生釀之,遂使阻于寒溫之間,不得爛也。”即主要利用乳酸發酵加工保藏的鹽菜或酸菜。有咸菹,有淡菹。分開來說,細切的叫“兗”,整棵和大片的叫“菹”(見《周禮.天官》“醢人”鄭玄注)。本篇所記,則是通指腌菜,不分整細。同時也不限于日久腌藏,如引《食次》有若干條暫經湯炸即加鹽醋的菹法(《食經》也有),實際就是《要術》本文的“卒菹法”,也就是臨時加醋泡成的酸味菜。
關于“藏生菜”,《要術》本文只有一條窖藏生菜法,殿于菹法之後。在這條之後,開始引錄其他資料,主要是藏瓜,有鹽藏、糟藏、蜜藏、女曲藏、烏梅z汁藏各法。
【二】 菅(音奸),禾本科多年生草本,葉細長而尖,可以束物。
【三】 卷一《種谷》篇引《漢書.食貨志》注︰“生曰菜,熟曰茹。”
【四】 “坌”,同“e”,音憤,《說文》︰“塵也。”這里作動詞用,即撒上一層麥■粉。
【五】 “■”,音攘,《廣雅.釋器》︰“■、……腌、……■也。”“■”即“菹”字。菹的本身含有醞釀、釀造的意思,故加 頭作“■”。本條菹法加麥■和粥清腌釀,並泥甕、保溫“如釀酒法”,大概因此稱為“■菹。”
【六】 “度”,通“渡”,指在鹽水中過一下。下文“釀瓜菹酒法”的“度內”,就是“瓜菹法”的“過著”。
【七】 “卒”,同“猝”,急速,速成。
【八】 “案”,通“按”,即放下按實。
【九】 “女曲”,即“■子”,也叫“黃子”。下文引《食次》有作“女曲”法,則是糯米作的餅曲。唐陳藏器《本草拾遺》︰“女曲,……北人以小麥,南人以■米。”說明麥、米原料不同,名稱都是“女曲”,而《食次》正很像南方人的作品。明楊慎《丹鋁續錄》卷六︰“女曲,小曲也;繭糖,窠絲糖也;石蜜,糖霜也;自然谷,禹余糧也︰俱見《齊民要術》。”“繭糖”見本卷《餳哺》篇。“石蜜”見卷十“甘蔗【二一】”。“自然谷”見卷十“五谷【一】”。
【一0】“令內菜甕中”,將菜納入甕中。
【一一】“麻沸湯”,氣泡冒上來如麻子大小的沸湯。這里用青蒿煮汁澆在菹甕里,還殘留著古人吃青蒿的習慣,參看卷十“蒿【五四】”注釋【三】。
【一二】《周禮.天官》“醢人”︰“加豆之實,……深蒲、……筍菹。”鄭眾注︰“深蒲,蒲 入水深,故曰‘深蒲’。”賈公彥疏︰“深蒲,謂蒲入水深,以為兗。”《詩義疏》“《周禮》以為菹”,即指此。“蒲”指香蒲科的香蒲。
【一三】“ ”,音弱,《說文》︰“蒲子也。”段玉裁注︰“蒲子者,蒲之少者也。”《圖經本草》︰“香蒲,蒲黃苗也。……春初生嫩葉,未出水時,紅白色,茸茸然。《周禮》以為菹。亦可以為 。今人罕復有食者。”香蒲自短縮睫上所生的葉,其下部葉鞘抱合而成徑0 5-1寸許的圓棒形,在土中的部分色白,柔嫩可食,這就是《詩義疏》所說“取其中心入地者, 大如匕柄,正白,生啖之,甘脆”的部分;其出土在水中的部分,淡綠色,亦柔嫩可食。這二部分,通名“蒲菜”。香蒲的匍匐地下睫先端的嫩頭,俗名“草芽”。現在香蒲有以采收蒲菜或草芽作蔬菜為目的而栽培的。
【一四】“社”,指秋社,即立秋後第五個“戊”日。
【一五】“ ”,音刪入聲,《集韻》︰“糝也。”這里作動詞用,即在甕中撒些煮小麥作糝。
【一六】“■”,同“鬲”,亦作“鎘”,音歷。《說文》︰“鬲,鼎屬,實五觳;斗二升曰觳;……三足。”又,《方言》卷五︰“ ,……吳揚之間謂之鬲。”“ ”,音富,《說文》︰“釜大口者。”
【一七】“綿”,作動詞用,即用絲綿封閉甕口。照《要術》本文句例,通常作“綿幕其口”。
【一八】豫章郡,漢置隋廢,郡治在南昌。
【一九】“羅”,“羅列”的意思,就是挨著攤布在灰上。
【二0】“烏梅”,煙燻使干黑的青梅干。作法見卷四《種梅杏》篇“作烏梅法”。該法明說“烏梅入藥,不任調食”,但這里用以漬瓜,正是《食經》的不同用法。下文又有“梅瓜法”,也用“烏梅”,是《食次》文,與《食經》同。
【二一】樂安,縣名,漢置,故城在今山東省博興縣北。又後魏置,故治在今安徽省霍山縣東。
【二二】“操”,《說文》︰“把持也。”“不操拭”,意即不拿著揩拭。
【二三】“饋保 襞G,《說文》︰“火熱也。”又音考,《集韻》︰“燥也。”卷十“楊梅【二九】”引《食經》藏楊梅法有“仍出曝,令干饋保 溉丈埂O攣囊 妒塵 貳安剞J 鋇摹俺 饋保 嘀溉丈埂> 恕棟撕唾稹菲 妒塵 貳白鶻娼捶 鋇摹吧 饋保 蚴侵富鷥傘U飫鎩靶∫醺 樂 保 浦敢醺傘 br />
【二四】“奄”,《說文》︰“覆也。”這里借作“罨”字用。用青蒿罨曲,《要術》中只有引《食次》這條。
【二五】“不迮出”,不加壓榨,連著糟用。
【二六】“暴糟”,指殘留酒精含量較高的酒糟,不是在酒糟中曝曬。“鹽和暴糟中停三宿”,是說將瓜放進用鹽和的較濃酒糟中腌三宿,然後再過到(“度內”)女曲酒中。下條“先取四月白酒糟鹽和”,又“過著大酒糟中,鹽、蜜、女曲和糟”,又“以鹽和酒糟”,都是用鹽和酒糟。
【二七】“泥”,作動詞用,即泥封。“■”,音岡,同“■”,《玉篇》︰“ 也。”
【二八】“■”,即今“榨”字,指用力■散。
【二九】指明“女曲”就是“麥黃衣”,大概因為這里不用糯米女曲,所以特別指明。
【三0】竹菜,傘形科多年生草本,生于竹林及樹蔭間。
【三一】“蕺”,音輯,即蕺菜,三白草科,多年生草本,睫葉皆有腥臭,俗名魚腥草,產于長江以南各地。浙江紹興縣有蕺山,相傳以產蕺菜得名。
【三二】蕺菜下部的睫,匍匐地下,節上生須根。這里“毛”,當是指須根。
【三三】“暖米清沈汁”,暖的米泔清汁。
【三四】“若不及熱”,承上文“及暖即出”而言,是說不要在暖米泔汁中浸洗太久,否則會黃壞。
【三五】這里“菘根”究竟指什麼,頗難確定。蕪菁、蘿卜古時都有“菘”的名稱。不過下文“菘根蘿卜菹法”,“菘根”與“蘿卜”並舉,並稱“蕪菁根”也可以用,則所謂“菘根”,似應仍指菘菜,而所謂“根”,實際是指葉柄。
【三六】“摺保 坡瓷 <牽骸 擼 疽嘧骱福 詞G菜之 。”唐陳藏器《本草拾遺》有“■菜”(或從 作“■”),李時珍認為即“ ”字之訛,並說︰“ 味辛辣,如火焊人,故名”(見《本草綱目》卷二六“ 菜”)。“摺保 短圃稀罰骸氨咀骱浮!彼得鰲笆G”原先也寫作“焊”,《本草拾遺》訛作“■”,再加 頭又訛作”■”。 菜,十字花科,一名辣火菜。吳其浚《植物名實圖考》卷六︰“吾鄉人摘而腌之為菹,殊清辛耐嚼。”
【三七】“篳篥”,音畢栗,即“ 篥”,一種管樂器,角制或竹管制。宋陳D《樂書》︰“ 篥”,一名悲篥,一名笳管,龜茲之樂也。以竹為管,以蘆為首,狀類胡笳而九竅,……吹之以驚中國焉。”這里是說束成像篳篥的竹管那麼粗的小把。
【三八】《名醫別錄》陶弘景注︰“蘆菔是今溫菘,其根可食。……蕪菁根乃細于溫菘。”《方言》卷三“蕪菁……其紫花者謂之蘆菔。”郭璞注︰“今江東名為‘溫菘’。”“溫菘”即“據俊保 褪鍬懿貳5 氡昴恐爻觶 賜 κ侵噶硪恢植耍 蠐形聰輟 br />
【三九】“ ”,借作“瓤”字用。這也是《食次》、《食經》借用同音訛字的一例。
【四0】懸鉤子,薔薇科,落葉灌木。果實為肉果,可食。《本草拾遺》︰“子如梅,酸美,人食之醒酒。”又名木莓、山莓、野楊梅。參看卷十“莓﹝八七﹞”注釋【一】。
【四一】《本草拾遺》︰“廉姜,似姜,生嶺南、劍南,人多食之。”《植物名實圖考》卷二五︰“南贛多有之。似山姜而高大。土人不甚食,以治胃痛甚效雲。”參看卷十“廉姜﹝三四﹞”注釋【一】。
【四二】“淘”,作“澆”解釋;“淘奠”,澆些烏梅漬汁奠上去。
【四三】《六書故》︰“濫,或作■。”《釋名.釋飲食》︰“桃濫,水漬而藏之,其味濫濫然酢也。”也就是《禮記.內則》諸種飲料之一的以桃干梅干和水浸漬的“濫”。實際只是一種水漬水果並密封之使營乳酸發酵所成的酸漿。
【四四】“ ”,同“簪”,一種小竹簽,用以戳取梨片來吃,像現在的牙簽。卷八《蒸 法》篇用這個來別牢竹箬,都是《食次》的用品。
【四五】“■”即“苣”字,據《詩義疏》與“芑”(音起)是同一種植物,參看卷三《種 荷芹■》篇注釋【一】。
【四六】西河、雁門,均郡名,雁門也是關名,均在今山西省北部。
【四七】蕨,蕨科,多年生草本。嫩葉可食。睫多澱粉,可制粉供食用。
【四八】“荇”,音杏,即荇菜,龍膽科,多年生草本,生池沼中,嫩葉可食。
【四九】香蒲的圓柱狀肉穗花序的花粉,金黃色,取以為藥,叫做”蒲黃”。宋時並作為蜜餞果食,《圖經本草》︰“蒲黃,……即花中藥屑也,細若金粉。……市廛間亦采以蜜溲作果食貨買,甚益小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