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民要術卷第九 素食第八十七

類別︰子部 作者︰賈思勰(北魏) 書名︰齊民要術

    素食第八十七

    《食次》曰︰“蔥韭羹(一)法︰下油水中煮蔥、韭--五(二)分切,沸俱下。與胡芹、鹽、豉、研米糝--粒大如粟米。”

    瓠羹︰下油水中煮極熟--瓠體橫切,厚三分,沸而下。與鹽、豉、胡芹。累奠之。

    油豉︰豉三合,油一升,酢五升(三),姜、橘皮、蔥、胡芹、鹽,合和,蒸。蒸熟,更以油五升,就氣上灑之。訖,即合甑覆瀉甕中。

    膏煎紫菜︰以燥菜下油中煎之,可食則止。擘奠如脯。

    薤白蒸︰秫米一石,熟舂■,令米毛(四),不■。先擊反(五)以豉三升(六)煮之,■箕漉(七)取汁,用沃米,令上諧【一】可走蝦。米釋,漉出--停米豉【二】中,夏可半日,冬可一日,出米。蔥、薤等寸切,令得一石許,胡芹寸切,令得一升許,油五升,合和蒸之,可分為兩甑蒸之。氣餾,以豉汁五升灑(八)之。凡三過三灑,可經一炊久。三灑豉汁,半熟(九),更以油五升灑之,即下。用熱食。若不即食,重蒸,取氣出。灑油之後,不得停■上;則漏去油。重蒸不宜久,久亦漏油。奠訖,以姜、椒末粉之。溲甑【三】亦然(十)。

    ■音甦托飯【四】︰托二斗,水一石。熬【五】白米三升,令黃黑,合托(十一),三沸。絹漉取汁,澄清,以■一升投中。無■,與油二升,■托好。一升,次“檀托”,一名“托中價”(十二)。

    蜜姜(十三)︰生姜一斤(十四),淨洗,刮去皮,■子【六】切,不患長,大如細漆箸。以水二升,煮令沸,去沫。與蜜二升煮,復令沸,更去沫。■子盛,合汁減半【七】奠;用箸,二人共。無生姜,用干姜,法如前,唯(十五)切欲極細。

    【八】瓜瓠法︰冬瓜、越冬、瓠,用毛未脫者,毛脫即堅。漢瓜【九】用極大饒肉者,皆削去皮,作方臠,廣一寸,長三寸。偏宜豬肉,肥羊肉亦佳;肉須別煮令熟,薄切。甦油【一0】亦好。特宜菘菜。蕪菁、肥葵、韭等皆得。甦油,宜大用莧菜。細擘蔥白,蔥白欲得多于菜。無蔥,薤白代之。渾豉、白鹽、椒末。先布菜于銅鐺底,次肉,無肉以甦油代之。次瓜,次瓠,次蔥白、鹽、豉、椒末,如是次第重布,向滿為限。少下水,僅令相淹漬。令熟。

    又漢瓜法︰直以香醬、蔥白、麻油之。勿下水亦好。

    菌其殞反法︰菌,一名“地雞”,口未開,內外全白者佳;其口開里黑者,臭不堪食。其多取欲經冬者,收取,鹽汁洗去土,蒸令氣餾,下著屋北陰干(十六)之。當時隨食者,取即湯炸去腥氣,擘破。先細切蔥白,和麻油,甦亦好。熬令香;復多擘蔥白,渾豉、鹽、椒末,與菌俱下,之。宜肥羊肉;雞、豬肉亦得。肉者,不須甦油。肉亦先熟煮,薄(十七)切,重重布之如“瓜瓠法”,唯不著菜也。

    瓜瓠、菌,雖有肉、素【一一】兩法,然此物多充素食,故附素條中。

    茄子法︰用子未成者,子成則不好也。以竹刀骨刀四破之,用鐵則渝黑【一二】。湯炸去腥氣。細切蔥白,熬油令香;甦彌好。香醬清、擘蔥白與茄子俱下,令熟。下椒、姜末。

    (一) “羹”,明抄、湖湘本、《津逮》本誤作“糞”,據金抄改正(漸西本同金抄)。

    (二) “五”,明抄空格,他本脫,據金抄補。

    (三) “豉三合,油一升,酢五升”,豉太少,油液太多,數字有誤。下文還要用油五升在上面灑,從灑也說明豉不止三合,否則不是灑而是“沃”了。

    (四) “毛”,可以作帶糠不淘洗解釋,但也可能是“白”字之訛。

    (五) “先擊反”,各本無,據金抄補。“■”,各本同,字書無此字。吾點校記︰“疑淅之變體。”漸西本即據以改為“淅”字。據下文“■箕”,應是“淅”字的另一寫法(《食次》、《食經》常用俗訛字)。

    (六) “三升”,似太少,疑有誤。

    (七) 連下條的“漉取汁”,均以瀝取液汁為“漉”,與《食經》用法相同,但與賈氏以取出固體物為“漉”不同。參看卷八《黃衣黃蒸及》篇注釋【二】。

    (八) 本條五“灑”字,金抄均作“灑”,他本均作“灑”,本書統一作“灑”。

    (九) “半熟”,三灑豉汁,時間已經一炊之久,等于復蒸三次,實際已熟透,而且“半熟”也不能吃,應是“米熟”之誤。

    (十) “甑亦然”,明抄脫,據金抄補。他本亦脫,但上文“之溲”改作“溲之”,屬上句,顯然是脫去“甑亦然”後“之溲”不成文而改為“溲之”的。

    (十一)“托”下應有“煮”字。

    (十二)“一升,次‘檀托’,一名‘托中價’”,黃麓森校記,”一升”疑“一名”之訛,應作︰“一名‘次檀托’,一名‘托中價’。”有可能。這些名稱,大概都是外來的譯音名。

    (十三)“蜜姜”條和以上各條,仍均系《食次》文。自“瓜瓠法”以下,專說法,才是《要術》本文。

    (十四)“一斤”,各本同,金抄作“一升”。

    (十五)“唯”,明抄訛作“準”,湖湘本等作“唯”。

    (十六)“干”,各本誤作“中”,據金抄改正。

    (十七)“薄”,金抄作“■”,他本作“甦”,據“瓜瓠法”是“肉須別煮令熟,薄切”,“甦”、“■”應是“薄”字之誤,茲改正。

    【一】 “諧”,猶言恰好,意謂上面高出的水(豉汁)剛好能使蝦游走的深度,大約相當于現在所說“一指頭”的水。《食次》文與《食經》文往往相同,例如卷八《羹法》篇引《食經》“爛熟”條就有“諧令勝刀”。

    【二】 “豉”,指豉汁。

    【三】 “溲甑亦然”,大概指溲飯上甑時也要加些姜、椒末。

    【四】 “酥”,《集韻》︰“或作■。”故“■”即“酥”字。《要術》本文作“酥”,這里作“■”是《食次》文。“托”,可能是《煮■》篇引《食次》“■”字的或體,《集韻》解釋是“屑米為飲”,這里其實是一種糊狀的食物,稱為“飯”固然不是不可以,但也可能是“飲”字之誤。

    【五】 “熬”,這里指炒。

    【六】 “■”,同“算”;“■子”,即算籌。

    【七】 “減半”,少于一半,不到一半。

    【八】 “”,用少量的水緩火油燜。

    【九】 “漢瓜”,未詳。

    【一0】“甦油”,甦子油,即卷三《荏蓼》篇的“荏油”。下文”甦亦好”,“甦彌好”,均指此。

    【一一】“素”,指用“甦油”或“麻油”,不用肉類。

    【一二】茄子果肉中含有頗多量的鞣酸,鞣酸能與鐵化合,生成黑色的鞣酸鐵,所以用鐵刀切茄子,切面會變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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