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民要術卷第十 椰三二

類別︰子部 作者︰賈思勰(北魏) 書名︰齊民要術

    椰三二

    《異物志》曰(一)︰“椰樹,高六七丈,無枝條。葉如束蒲,在其上。實如瓠,系在于巔(二),若掛物焉。實外有皮如胡盧。核里有膚,白如雪,厚半寸,如豬膚,食之美于胡桃味也。膚里有汁升余,其清如水,其味美于蜜【一】。食其膚,可以不饑;食其汁,則愈渴。又有如兩眼處【二】,俗人謂之‘越王頭【三】’。”

    《南方草物狀》曰(三)︰“椰,二月花色,仍連著實,房相連累,房【四】三十或二十七、八子。十一月、十二月熟,其樹黃實,俗名之為‘丹’也。(四)橫破之,可作■;或微長如栝蔞子【五】,從破之,可為爵【六】。”

    《南州異物志》曰(五)︰“椰樹,大三四圍,長十丈,通身無枝。至百余年。有葉,狀如蕨菜,長丈四五尺,皆直竦指天。其實生葉間,大如升,外皮苞之如蓮狀。皮中核堅。過于核【七】,里肉正白如雞子,著皮,而腹內空︰含汁,大者含升余。實形團團然,或如瓜蔞,橫破之,可作爵形,並應器用,故人珍貴之。”

    《廣志》曰(六)︰“椰出交趾,家家種之。”

    《交州記》曰(七)︰“椰子有漿。截花【八】,以竹筒承其汁,作酒飲之,亦醉也。”

    《神異經》曰︰“東方荒中,有‘椰木’,高三二丈,圍丈余,其枝不橋。二百歲,葉盡落而生華,華如甘瓜。華盡落而生萼,萼下生子,三歲而熟。熟後不長不減,形如寒瓜,長七八寸,徑四五寸,萼覆其頂。此實不取,萬世如故。取者掐取,其留下生如初。其子形如甘瓜。瓤,甘美如蜜,食之令人有澤;不可過三升,令人醉,半日乃醒。木高,凡人不能得;唯木下有多羅樹,人能緣得之。一名曰‘無葉’,一名‘倚驕’。”張茂先注曰︰“驕,直上不可那也。”

    (一) 《太平御覽》卷九七三“椰”引《異物志》無“若掛物焉”及“核里有膚,……食之美于胡桃味也”等句;末句作“俗號椰子為‘越王頭’”;“愈渴”誤作“增渴”;其他除虛詞差別外,尚有”巔”字,見校記(二)。

    (二) “巔”,原作“山頭”,不通,漸西本從吾點校改作“樹頭”(《文選》左思《吳都賦》“椰葉無陰”劉淵林注引薛瑩《荊揚已南異物志》是“系在樹頭”,《御覽》卷九七二引《廣志》是“懸在樹頭”,吾校當本此)。《御覽》卷九七二引《異物志》則作“系之巔”,“巔”也就是“樹頭”,則“山頭”顯系“巔”字拆成二個錯成,茲改正。

    (三) 《太平御覽》卷九七二引作《南方草木狀》,但與嵇含(?)《南方草木狀》截然不同,實際應是《南方草物狀》(參看“劉﹝二四﹞”校記(二))。所引止于“長如栝樓子”,以下脫;“房相連”作“房房連”,“其樹黃實”脫“實”字,此外基本同《要術》。

    (四) “其樹黃實,俗名之為‘丹’也”,椰子外果皮黃色或褐色,這該是指果實,但文句勉強,疑“其樹黃實”應作“其實黃”。

    (五) 《太平御覽》卷九七二引《南州異物志》“十丈”作“六七丈”,無下一“丈”字,“狀如蕨葉”作“葉狀如蒲”,無“大如升”句,“皮中核堅。過于核,里肉……”作“皮肉硬過于核中肉……”,當有脫誤,余為無關重要小差異。

    (六) 《太平御覽》卷九七二引《廣志》是先描述椰子的形態,最後是︰“出交址,家種之。”其形態描述與《異物志》等大同小異,大概因此《要術》略而不引。《藝文類聚》卷八七“椰”引《廣志》等條,割裂錯漏,至不可讀。

    (七) 《太平御覽》卷九七二引《交州記》除個別無關重要字外,同《要術》。

    【一】 “椰”即■櫚科的椰子。關于椰子果實的描述,文獻記載頗多,而以《圖經本草》最為詳確︰“實大如瓠,垂于枝間,如掛物。實外有■皮,如■包;次有殼,圓而且堅;里有膚,至白,如豬肪,厚半寸許,味亦似胡桃;膚里有漿四五合,如乳,飲之冷而氛醺。人多取殼為器,甚佳。”椰子果實外皮黃色或褐色,中果皮為厚縴維層,即所謂“如■包”,乃至“如大腹子”的“■皮”(《嶺表錄異》);內果皮即內殼,角質,堅硬,即所謂“核”或“殼”;再內為果肉(即胚乳),為含有脂肪及水液的白色肉質層,即所謂“膚”;里面藏著富含糖分的乳液,即所謂“如乳”的“汁”或“漿”。說明古人觀察相當精細。

    【二】 “兩眼處”,指內果皮上的圓孔。

    【三】 “越王頭”這句,《御覽》引作“俗號椰子為‘越王頭’”,則是指整個椰子。嵇含(?)《南方草木狀》卷下關于“越王頭”的神話傳說︰“雲昔林邑王與越王有故怨,遣俠客刺得其首,懸之于樹。俄化為椰子。林邑王憤之,命剖以為飲器。南人至今效之。當刺時,越王大醉,故其漿猶如酒。”

    【四】 “房”,可以是以一個果實為一房,如唐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二二“房穗”解釋說︰“房,居也,言子居其中也”;也可以是以一整串為一房,如卷四《種桃柰》篇稱葡萄的“全房”。清李調元《南越筆記》卷十三“椰”︰“房房連累,一累二十七八實,或三十實。”這里“房相連累,房三十或二十七八子”,前一“房”字是指一個果實,後一“房”字就是李調元所說的“一累”。

    【五】 “栝蔞子”,即栝樓的果實。下文引《南州異物志》的“瓜蔞”,也是栝樓的異名。“從”,古“縱”字。

    【六】 關于破椰子取殼為用器,唐劉恂《嶺表錄異》卷中記載︰”椰子,太如甌杯。外有■皮,如大腹子。次有硬殼,圓而且堅,厚二三分。有圓如卵者,即截開一頭,砂石磨之,去其皴皮,具斑斕錦文,以白金裝之,以為水罐子。”顧■《海槎余錄》︰“今行商懸帶椰瓢,是其殼也。又有一種小者,端圓,堪作酒盞。”清吳震方《嶺南雜記》卷下︰“其殼為■,最小者為酒杯,尤貴。相傳入蠱鄉,用椰器,遇毒即裂。今皆瓖而用之。”

    【七】 “核”,指內果皮,即硬殼;“過于核”,是說核的里面。下文“著皮”,仍指此內果皮。

    【八】 “截花”,切斷花梗,取汁釀酒。《梁書.諸夷傳》“扶南國”下記載︰“有頓遜國,……頓遜之東界,通交州……。有酒樹,似安石榴。采其花汁,停甕中數日,成酒。”越南的水椰子(尾巴棕),花梗中含有很多糖分,切開花梗,收集液汁,可以釀酒並制糖。一畝水椰子,能制“椰糖”六百公斤左右,產量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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