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卷第十 ■九五

类别:子部 作者:贾思勰(北魏) 书名:齐民要术

    ■(一)九五

    《尔雅》曰(二):“槚,苦荼(三)【一】。”郭璞曰(四):“树小似栀子【二】。冬生叶,可煮作羹饮。今呼早采者为‘荼’,晚取者为‘茗’。一名‘荈’。蜀人名之‘苦荼’。”

    《荆州地记》曰(五):“浮陵【三】荼最好。”

    《博物志》曰(六):“饮真荼,令人少眠。”

    (一) 标题金抄、明抄作“■”。“■”,原音荼,后来音茶,就成为“茶”字。“荼”,原有二义,一是苦菜,一即指茶,为了使后一义不和前一义混淆,乃加木旁作“■”。明清刻本迳标作“茶”,非(茶的名称,始于唐)。

    (二) “《尔雅》曰”,金抄、明抄题作“郭璞曰”,这是《尔雅.释木》文,他本作“《尔雅》曰”,是,兹改正。

    (三) 在本目内五“荼”字,金抄、明抄均作“荼”,他本迁就各该本的标题均作“茶”,非。

    (四) “郭璞曰”,金抄、明抄原在《尔雅》的正文上面,因此连正文直贯注文,都作为郭璞的话。这是明显的窜乱,兹予移后放在这里。郭璞注文,全同《要术》。

    (五) 《荆州地记》条金抄、明抄都在这个地位,他本均与《博物志》互倒。此条《太平御览》未引。

    (六) 《博物志》卷二有和《要术》所引相同的记载,惟“荼”作“茶”,是后来人改的。《太平御览》卷八六七“茗”引《博物志》“令人少眠”作“令少眠睡”。

    【一】 “槚,苦荼”,就是现在的茶。唐陆羽茶经:“其名一曰茶,二曰槚,三曰蔎,四曰茗,五曰荈。”并说:“从草当作茶,其字出《开元文字音义》。”槚音贾。荈音喘。蔎音设。

    【二】 栀子,是茜草科。

    【三】 “浮陵”,无此地名,应是音同形似的“涪陵”之误。《神农本草经》:“丹砂,……生符陵。”陶弘景注:“符陵,是涪州。”则“涪”,俗写作“浮”,也有可能。三国蜀置涪陵郡,郡治在今四川省彭水县,晋移治今涪陵县境,其他与湖北、湖南接壤。古荆州原包括今两湖及四川、广西边隅等地,“竹〔五一〕”引《荆州记》即及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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