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卷第十 欀木一一一

类别:子部 作者:贾思勰(北魏) 书名:齐民要术

    欀木(一)一一一

    《吴录.地理志》(二)曰:“交址有欀木【一】。其皮中有如白米屑者,干捣之,以水淋之,似面,可作饼。”

    (一) “欀木”的标目,明清刻本均脱(参看“桑〔一0五〕”校记(一))。金抄只作“欀”,无“木”字。兹从明抄作“欀木”,使和内容一致。

    (二) 唐段公路《北户录》卷二“桄榔炙”崔龟图注引《吴录.地理志》:“交趾望县有欀木,皮中有如白米屑者,干捣之,水淋,似面,可作饼。”《太平御览》卷九六○“欀”引《吴录.地理志》首句亦作“交址望县有欀树”,无“捣”、“以”字,末了多“郡内皆有之”句。《文选》左思《吴都赋》“文、欀”刘渊林注引《异物志》基本同《要术》引《吴录.地理志》,惟产地作“交趾卢亭有之”。“望县”疑是“望海县”(东汉置,在今越南北境)之误。

    【一】 “欀”,香襄。唐段公路《北户录》卷二:“桄榔,……其木如莎树皮、欀木皮,出面可食。”《本草纲目》卷三一“■木面”则认为《吴录.地理志》所记的“欀木”,就是“■木”。《植物名实图考》卷三五“莎木”:“欀木,今琼州谓之南榔。”“南榔”,《南越笔记》作“南椰”。参看“莎木〔一一三〕”注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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