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民要術卷第十 木威一二八

類別︰子部 作者︰賈思勰(北魏) 書名︰齊民要術

    木威一二八

    《廣州記》曰(一)︰“木威【一】,樹高大(二)。子如橄欖而堅,削去皮,以為粽(三)。”

    (一) 《太平御覽》卷九七四“木威”引作顧微《廣州記》,“樹高大”作“高丈余”,余同《要術》。

    (二) 明抄作“丈”,《御覽》引同,《本草綱目》卷三一“木威子”引陳藏器也是“樹高丈余”(《政和本草》卷二三引陳藏器沒有說樹的大小),但金抄作“大”。按木威樹高可達十米以上,茲從金抄。

    (三) 木威實際就是“橄欖﹝三七﹞”引《南越志》東向一衢”的那枝樹。“粽”,《南越志》作“糝”,是“糝”的訛字。此字承訛已久,“古度﹝一三二﹞”引顧微《廣州記》再見,其他文獻所見尚多。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四《金光明經》有“■”字,音“甦感反”,即“糝”字,俗誤寫作“粽”。

    《說文》“■”,古文作“糝”。段玉裁注︰“按《廣韻》、《集韻》……皆有‘■’字,雲︰‘蜜漬瓜也。桑感切。’蓋糝有零星之義,故今之小菜,古謂之糝,別制其字作‘■’。《通鑒》︰‘盧循遺劉裕益智■。宋廢帝殺江夏王義恭,以蜜漬目楮,謂之鬼目■。’……俗多改‘粽’字。胡三省注《通鑒》︰‘四角黍也。’蓋誤認為送韻之粽字。”說明“■”是“糝”的異寫字,後來錯成”粽”,就變成端午粽的“粽”字,胡三省也不免誤認。

    【一】 “木威”是橄欖科,也叫“烏欖”,和橄欖同屬。果仁用鹽或糖炒食味道很好,又可榨油。吳震方《嶺南雜記》卷下︰“烏欖,一名木威子。……土人取其肉腌為菹,名曰欖豉,色如玫瑰,味頗雋。又可榨油,調食點燈。其仁則為佳果以致遠,然不善收藏,輒油不可食。”李調元《南越筆記》卷十三“人面子”︰“番禺大石頭村婦女,多以斫烏欖為業,其核以炊,仁以油及為禮果。”人面子是漆樹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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