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一十八事 大錄為犬

類別︰子部 作者︰宋•洪邁 書名︰夷堅志全集

    秀州華亭縣吏陳生者。為錄事。冒賄稔惡。常帶一便袋凡所謀事皆書納其中。既死。夢于家人曰。我已在湖州顯山寺為犬矣。家人驚慘。奔詣寺省問。一犬聞客至。急避伏眾寮僧榻下。連呼不出。意若羞赧。其家不得已遂還。既去。僧語之曰。陳大錄宅中人去矣。方振尾而出。此犬腹下垂一物正方。宛如便袋狀。皮帶周匝系其腹。猶隱隱可辨。洪慶善嘗與葛常之侍郎至寺見之。詢諸僧雲然。


如果你對夷堅志全集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夷堅志全集》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