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二十事 孫士道

類別︰子部 作者︰宋•洪邁 書名︰夷堅志全集

    福州海口巡檢孫士道。嘗遇異人。授符法治病。甚簡易。神應響答。提刑王某之弟婦得疾。為物馮焉。斥王君姓名。呼罵不絕口。如是逾年。禳祀禱逐。無不極其至。不少痊。聞孫名。遣招之。孫請盡室齋戒七日。然後冠帶焚香。親具狀投天樞院。弟婦已知之。雲、孫巡檢但能治邪鬼爾。如我負冤何。及孫至。邀婦人使出。王曰、病態若此。呼者必遭咄罵。豈有出理。孫曰、試言之。婦欣然應曰、諾。少須盥洗即出矣。良久整衣斂容如平時。見孫曰、我一家四人。皆無罪。而死于非命。既得請上天。必索償乃已。法師幸勿多言。且披其胸示之。雲、被酷如此。冤安得釋。孫但開曉勸解。使勿為厲。即再三拜謝而入。孫密告王曰、公憶南劍州事乎。王不能省。孫先已書四人姓名于掌內。展示之。王頷首不語。意殊悔懼。蓋昔通判南劍日、以盜發屬邑。往督捕。得民為盜囊橐者。禽其夫婦戮之。其女嫁近村。聞父母被害。亟來。哭悲號忿詈。王怒。又執而戮之。女方有娠。實四人並命也。孫曰、此冤于吾法不可治。特可暫寧爾。它日疾再作。勿見喚也、自是婦稍定。越兩月復然。訖王死。婦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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