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妓仙

類別︰子部 作者︰清•袁枚 書名︰子不語

    甦州西磧山後有雪隘峰,相傳其上多仙跡,能舍身而上,不死即得仙。有王生者,屢試不第,乃抗志與家人別,裹糧登焉。更上,得平原,廣百畝許,雲樹蓊郁中,隱隱見懸崖上有一女子,衣裝如世人,徘徊樹下。心異之,趨而前,女亦出林相望。迫視,乃六七年前所狎甦州名妓謝瓊娘也。彼此素相識,女亦喜甚,攜生至茅庵。

    庵無門,地鋪松針,厚數尺,履之綿軟可愛。女雲︰“自與君別後,為太守汪公訪拿,褫衣受杖,臀肉盡脫。自念花玉之姿,一朝至此,何顏再生人間?因決計舍身,辭別鴇母,以進香為詞,至懸崖奮身擲下,為蘿蔓糾纏,得不死。有白發老嫗食我以松花,教我以服氣,遂不知饑寒。初猶苦風日,一歲後,霜露風雨,都覺無怖。老母居前山,時相過從。昨老母來雲,今日汝當與故人相會。以故出林閑步,不意獲見君子。”因問︰“汪太守死否?”生曰︰“我不知。卿仙家,亦報怨乎?”女曰︰“我非汪公一激,何能至此!當感不當報。但老母向我雲︰”偶游天庭,見杖汝之汪太守被神笞背,數其罪。故疑其死。“生曰︰”妓不當杖乎?“女曰︰”惜玉憐香而心不動者,聖也;惜玉憐香而心動者,人也;不知玉不知香者,禽獸也。且天最誅人之心,汪公當日為撫軍徐士林有理學名,故意殺風景以逢迎之,此意為天所惡。且他罪多,不止杖妾一事。“生曰︰”我聞仙流清潔,卿落平康久矣,能成道乎?“女曰︰”淫 雖非禮,然男女相愛,不過天地生物之心。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不比人間他罪難懺悔也。“

    生具道來尋仙本意,且求宿庵中。女曰︰“君宿何妨,但恐仙未能成也。”

    因為生解衣置枕,情愛如昔,而語不及私。生摸視其臀,白膩如初,女亦不拒。

    然心稍動,則女色益莊,門外猿啼虎嘯,或探首于竇,或進爪于門,若相窺者。

    生不覺息邪心,抱女端臥而已。夜半,聞門外呵 聲,輿馬騶從,貴官顯者往來不絕。生怪之,女曰︰“此各山神靈酬酢,每夕多有,慎勿觸犯。”

    及天明,女謂生曰︰“君諸親友已在山下訪尋,宜速返。”生不肯行,女曰︰“仙緣有待,君再來未晚。”送至崖,一推而墮。生回望,見女立雲霧中,情殊依依,逾時影才滅。生踉蹌奔歸,見其兄與家人持楮鏹哭尊于山下,謂生已死二十七日矣,故來祭尊。訪汪太守,果以中風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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