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順治康熙兩朝 ○第六章福臨廢後之爭

類別︰子部 作者︰清•天嘏 書名︰滿清外史

    福臨之後,科爾沁部親王吳克善之女也。于順治八年,冊立之。及十月八日,乃有幽廢事。

    初,多爾袞視福臨如子,循滿洲舊例為之定婚。迨福臨稍有知識,恥多爾袞之所為,托言謀叛,削其封。又遷怒于吳克善女,謂其為多爾袞之親也,不欲納。尋以吳克善既送女至,不得已,姑納之,然于心終不悅也。故合巹之夕,意志即不協,隱謫冷宮者凡三載。至是乃顯指為失德而廢之。

    詔下之日,舉朝震駭。大學士馮銓等先爭之曰︰“前代如漢光武、宋仁宗、明宣宗,皆稱賢主,便以廢後一節,終為盛德之累,望皇上深思詳慮,慎重舉動,萬世瞻仰,將在今日。”疏上,福臨覽之,不謂然。以為予之所廢者,系無能之人。馮銓等具奏沽名,大不合,著嚴飭行。于是禮部儀制司員外郎孔允樾等復爭之曰︰“臣考往古,如漢之馬後,唐之長孫後,敦樸儉素,皆能養和平之福。至于呂後、武後,非不聰明穎利,然傾危社稷,終作亂階。今皇後不以才能表著,自是天姿篤厚,亦何害為中宮,而乃議變易耶?一時繼起爭之者,更有御史宗敦一等十四人。奏入,皆不听。會滿族親王濟爾哈朗等阿附之,而廢後之議決矣。

    越五年,福臨旋悟廢後之非,仍令將皇後位號及冊寶等,悉如舊。是既廢之,而又復之也。一廢一復,任私意之喜怒,以定予奪。開國之初,專制已若是其甚,他可知已。


如果你對滿清外史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滿清外史》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