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義鬼

類別︰子部 作者︰清•解鑒 書名︰益智錄

    柳舍青者,東郡人也。于運河渡口設酒肆,歷有年所。一日貫錢,櫃中忽有紙錁灰,心頗疑訝,乃留意諦察之。每夕合戶止燈後,有一人來沽,柳入錢于櫃,暗中挹注與之。一日將錢置案上,向晨視之,則紙灰也。次日復然,始知沽酒者為鬼。至夜仍來沽,柳托火覓提,燈既燃,請客入,強而後可。柳見客無影,信為真鬼。柳豪放,不少懼。謂鬼曰︰“自飲無趣,今願與君共酌。”鬼不語。柳乃注酒盈壺,烘之以火,斟二杯于案。尚未飲而鬼杯已干。柳喜極。蓋鬼善飲,柳亦耽之,同嗜共好,意氣相投。數旬後,猜疑俱釋,宛如故舊。柳笑謂鬼曰︰“今而後,願夜夜共君飲。無酒,酤我,莫恃囊中自有。蓋君所急需,實僕之糞土。”遂指案上紙灰曰︰“似此人世何用?”鬼怍甚,離坐欲遁。柳援而止之曰︰“意氣相投,人鬼一也,何嫌為?”鬼乃止,亦笑曰︰“吾雖屢獲實惠,亦非無功而受。”柳曰︰“功安在?”鬼曰︰“君覺邇來生意隆盛乎?”柳曰︰“然。”曰︰“有非君之主顧,越他肆而來沽者乎?”柳曰︰“亦誠有之。”曰︰“是即吾之功。”柳甚德之,問其原因,曰︰“吾運河之溺鬼。”曰︰“何不投生?”曰︰“縊溺等鬼,必有代者。吾俟此二年。”自此鬼每夕必至;亦有對坐清談,不飲而去之時。

    將及期月,鬼忽曰︰“明日與君永別。”柳問之,曰︰“有一婦人,溺于吾溺之處,將代吾。”次夕鬼復來,柳疑之。鬼曰︰“此婦懷抱赤子,噥噥與言曰︰‘汝祖母想汝矣,船又未在這岸,何不幸如是。’及水濱,置子于地,失足墜水。赤子無知,亦匍匐將入水。吾不忍渠母子俱死于一時,故復救之。”柳曰︰“是誠義舉。吾二人得復聚首談宴,亦格外之幸。”過數月,鬼復曰︰“明夕決離。”柳曰︰“又有相代者乎?”曰︰“然。”次夕鬼復回。柳曰︰“相代之人未至乎?”曰︰“至。代我者其兄貿易二年未歸,母哭念之。渠奉母命尋兄歸,至河上。時已日暮,舟子適在對岸,呼之不應。代我者謂其兄曰︰‘聞是處水不甚深,弟先涉河去,報信于母。母早知一時,即少念兄一時。’兄喜從之。復曰︰‘阿哥過河後可緩行,弟至家即回迎接。’及河心,吾拽溺之。渠覺,大呼其兄曰︰‘兄至家,竭力事親無俟弟;弟作此處之溺鬼。’兄聞之,連衣躍水救之。是兄是弟,世所罕有,吾安忍害之!故听其自涉而去。”柳曰︰“君以仁義為心,令人欽佩。”鬼忽數夕不至,至而問之,曰︰“冥王傳吾去,責吾私縱替代。吾詳言縱之之故,王色喜曰;‘不日又有代汝者,若再縱之,無望投生。’遂示以相代日時與其人。”柳問之,鬼曰︰“某日午刻,自西而東,身中、面赤、有須,手執湯藥一劑者是。”柳揣其人,似鄰村王某。知某家貧親老,兼有孝行,心甚憐之。至日,柳暗使人于渡口俟之。及午初,果有一人自西來,情形如鬼言。使者故與其人言曰︰“有何緊急,如是匆匆?”其人曰︰“家母忽得暴病,今特尋醫市藥。醫人雲︰午刻得服此藥,可望九死一生,遲則無及。”言已,脫衣欲涉。使者止之曰︰“此處雖水不甚深,而坑坎多,設有不測奈何?”曰︰“死生有命,豈可畏死以危親。”使者牽止之,其人曰︰“雖死無憾,不勞援留。”奪手而涉。使者心甚危之,而竟安渡無恙。柳謂鬼曰︰“嗣後既無代者,何又縱之?”曰︰“彼孝子也,即為鬼千年,決不肯以孝子自代。”柳喜曰︰“相代者三人,君悉從孝弟仁義起見而縱之。懿行既著,天必鑒之,君分位不可量。”明宵,鬼笑入曰︰“果如君言,今長別矣。”柳曰︰“又有相代者乎?”曰︰“非也。冥王嘉吾善行,特授冠邑某莊土地。如相憶,可至冠一會。”俄而鬼役來接,柳送至街外,揮手戀戀,如別執友,立視其乘馬而去。

    後年餘,柳以故如館陶,歸,迂道過冠,訪問里莊。既至,莊中父老接待孔殷,柳疑之。蓋前夕父老悉夢土地雲︰“明日來客有柳某者,是吾友也,可敬禮之。”故父老接待如是。柳敬市香楮,致奠神前。晚宿于其莊,夢鬼友雲︰“蒙君惠顧,不勝感激。然再遲二日,大負枉駕,蓋吾已升貴州某縣城隍。茲有赤金數兩,聊以贈行,以報從前繾綣之情。”遂置金床頭而去。柳醒而視之,果有赤金五十餘兩。明晨詣廟伸謝,辭莊人歸。

    虛白道人曰︰遇可憐之事而惻隱之,必其心存夫仁也;見恭兄之人而愛慕之,必其心重夫弟也;逢孝親之子而欽敬之,必其心篤于孝也。一溺鬼而有此三善,以三善而特獲擢用,上帝賞善為至公焉。

    一溺鬼而三縱相代者,人以為鬼之義。吾以為︰初次之婦抱子念親,二次之弟呼兄事親,三次之子舍生救親,孝心之所致也。孝感天地,可以起死回生,即鬼不義亦無如何也。 蓋防如

    讀此傳,知溺鬼尚可修福,況人哉! 楊子厚

    此事記《聊齋》志,《諧鐸》及某書亦志之,詞句稍不同耳。 漁樵散人

    此鬼為城隍,必能福庇生民,勝于陽官多矣。 上元李瑜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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