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官司徒第二 縣師

類別︰經部 作者︰周公旦(西周) 書名︰周禮

    縣師掌邦國、都鄙、稍甸、郊里之地域,而辨其夫家人民、田萊之數,及其六畜、車輦之稽。三年大比,則以考群吏而以詔廢置。若將有軍旅、會同、田役之戒,則受法于司馬,以作其眾庶及馬牛、車輦,會其車人之卒伍,使皆備旗鼓兵器,以帥而至。凡造都邑,量其地,辨其物,而制其域,以歲時征野之賦貢。

    [譯文]    

    縣師掌管外到諸侯國、內自郊里,這當中除了采邑以外的[都、縣]、稍、甸地區[的公邑],而負責查明其間的男女民眾、耕地和休耕地,及其六畜、車輛[的數目]。三年大校比,就考察[公邑的]官吏們而報告上級加以罷免或提升。如果有將要出征、會同、田獵或勞役的戒令,就到大司馬那里接受指示,以征調民眾和馬牛車輛,把車和人按軍事編制加以組合,使他們都備足旗鼓、武器和器械,而[由各公邑的長官]率領他們到達[縣師那里]。凡建造采邑,測量它的土地,辨別該地所有的人民和物產,而劃定它的地域。每年按季征收野地的賦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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