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大夫備掌其遂之政令。以歲時稽其夫家之眾寡、六畜田野,辨其可任者與其可施舍者,以教稼穡,以稽功事,掌其政令戒禁,听其治訟,令為邑者。歲終則會政致事。正歲,簡稼器,修稼政。三歲大比,則帥其吏而興 ,明其有功者,屬其地治者。凡為邑者,以四達戒其功事,而誅賞廢興之。
[譯文]
遂大夫掌管本遂的政令,按照一年的四季稽查遂中男女的多少,以及六畜、田地的數量,辨別遂中可任役事的和可以免除役事的人,教他們種莊稼,考察他們的工作成績,掌管有關的政令和禁戒,听斷有關的事項和爭訟。命令治理邑里的屬吏,每年[夏歷]年終總結政事上報。
[夏歷]正月,檢閱農具,[教民]做好各項備耕工作。三年大校比,就率領屬吏薦舉民眾中賢能的人,表彰屬吏中有功的人,聚集各級屬吏[教導他們做好工作]。凡治理邑
里的官吏,告誡他們以四項大事作為工作的重點,並據此對他們進行賞賜、誅罰、罷免或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