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師掌國學之政,以教國子小舞。凡舞,有��舞,有羽舞,有皇舞,有旄舞,有干舞,有人舞。教樂儀,行以肆夏,趨以采薺,車亦如之。環拜以鐘鼓為節。凡射,王以騶虞為節,諸侯以狸首為節,大夫以采隻為節,士以采蘩為節。凡樂,掌其序事,治其樂政。凡國之小事用樂者,令奏鐘鼓。凡樂成,則告備,詔來瞽皋舞。及徹,帥學士而歌徹,令相。饗食諸侯,序其樂事,令奏鐘鼓,令相,如祭之儀。燕射,帥射夫以弓矢舞,樂出入,令奏鐘鼓。凡軍大獻,教愷歌,遂倡之。凡喪,陳樂器,則帥樂官。及序哭,亦如之。凡樂官,掌其政令,听其治訟。
[譯文]
樂師掌管有關小學的政令,而教國子小舞。凡小舞,有��舞,有羽舞,有皇舞,有旄舞,有干舞,有人舞。教[王]依音樂節奏行禮儀︰行走的時候依《肆夏》的節奏,小步快走的時候依《采薺》的節奏,乘車的時候也這樣。轉身行拜禮就依鐘鼓的節奏。
凡舉行射禮,王[射箭的時候]演奏《騶虞》為節奏,諸侯[射箭的時候]演奏《狸首》為節奏,大夫[射箭的時候]演奏《采蒴》為節奏,士[射箭的時候]演奏《采蘩》為節奏。
凡演奏音樂掌管有關[樂器陳列和演奏]先後次序的事,治理有關音樂的事務。凡國家舉行小祭祀需用樂的,就命令演奏鐘鼓。凡音樂演奏終了就[向王]報告演奏完畢。告訴(視 ]扶瞽者進來[表演歌唱],告訴[當舞的國子]表演舞蹈。到[祭祀完畢]徹祭器的時候,就率領學士而歌唱並徹去祭器,命令[視 ]攙扶(瞽者離去]。
用饗禮或食禮招待諸侯的時候,安排有關[樂器陳列和演奏]先後次序的事,命令演奏鐘鼓,命令[視嘹]攙扶[瞽者],都如同祭祀的禮儀。舉行燕射時,率領射夫手持弓矢而舞。樂人出入的時候,就命令演奏鐘鼓。凡征伐而[向祖廟]大獻戰功,[事前]教(瞽者】唱凱歌,[到時候)就擔任領唱。凡[王家的]喪事,陳設隨葬的樂器時,就率領樂官[前往陳設]。到[隨葬樂器填入墓穴]排列哭位而哭的時候,也率領樂官而哭。掌管所有樂官的事務和戒令,听斷他們的請求和爭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