訝士掌四方之獄訟,論罪刑于邦國。凡四方之有治于士者造焉,四方有亂獄,則往而成之。邦有賓客,則與行人送逆之。入于國,則為之前驅而闢。野亦如之。居館,則帥其屬而為之蹕,誅戮暴客者。客出入則道之。有治則贊之。凡邦之大事聚從庶,則讀其誓禁。
[譯文]
訝士掌理四方諸侯的訴訟,向諸侯國解釋刑法條文議及制定刑法的本意。凡四方諸侯國有疑難案件或問題需向士師請示的,都先見訝士[由訝士通報士師]。四方諸侯如果發生君臣淫亂、上下相虐之類的案件,就前往審斷。王國有賓客,就與小行人一起迎送。賓客入王都,就為賓客做前導並清除行人。在野地也這樣做。賓客居住館舍,就率領下屬[在周圍]禁止行人通行。誅殺侵暴賓客的人。賓客出入(王朝]就做前導,有事詢問或提出請求就幫助轉達。凡王國有大事聚集民眾,就宣讀誓辭和禁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