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朱熹三

類別︰子部 作者︰宋•周敦頤 書名︰周子全書

    臨汀楊方得九江故家傳本,校此本,不同者十有九處。然亦互有得失。其兩條此本之誤,當從九江本︰如理性命章雲“柔如之”,當作“柔亦如之”。師友章當自“道義者”以下析為下童。其十四條,義可兩通,當並存之︰如誠幾德章雲“理”曰“禮”,“理”一作“履”。慎動章雲︰“邪動”,一作“動邪”。化章一作“順化”。愛敬章雲︰“有善”,此下一有“是苟”字。“學焉”,此下一有“有”字。“曰有不善”,一無此四字。“曰不善”,此下一有“否”字。樂章雲︰“優柔平中”,“平”一作“乎”。“輕生敗倫”,“倫”一作“常”。聖學章雲︰“請聞焉”,“聞”一作“間”。顏子章雲︰“獨何心哉”,“心”一作“以”。“能化而齊”,“齊”一作“濟”,一作“消”。過章,一作仲由。刑章雲;“不止即過焉”,“即”一作“則”。其三條,九江本誤,而當以此本為正︰如太極說雲︰“無極而太極”,“而”下誤多一“生”字。誠章雲︰“誠斯立焉”,“立”誤作“生”。家人睽復無妄章雲︰“誠心復其不善之動而已矣”,“心”誤作“以”。凡十有九條。今附見于此,學者得以考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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