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者,有之眾也。健于內而明于外,實腹之後而能虛心,能虛其心,則元神守室,以火煉金,金遇火而還原生明,大藥成就,萬理畢集,信步走去,頭頭是道。以明成道,大有而愈有,其所有者甚眾也。
同人者,與人親也。明于內而健于外,虛心之後而又實腹。能實其腹,則正氣常存,以金養火,火遇金而返本不燥,陰陽相和,內外合進,寂然不動,感而遂通。以健濟明,同人而人同其所同者,最親也。
健而明以火煉金,明而健借金返火,金還火返,金火同宮,金即是火,火即是金,健明如一,有即能同,同而愈有,是謂大有,是謂大同。
大有、大同,有陰有陽,有虛有實,有人有我,大小無傷,剛柔兩全,渾然天理,一氣流行,性命雙修之道畢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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