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十三 峻法

類別︰子部 作者︰清•曾國藩 書名︰挺經

    世風既薄,人人各挾不靖之志,平居造作謠言,幸四方有事而欲為亂,稍待之以寬仁,愈囂然自肆,白晝劫掠都市,視官長蔑如也。不治以嚴刑峻法,則鼠子紛起,將來無復措手之處。是以壹意殘忍,冀回頹風于萬一。書生豈解好殺,要以時勢所迫,非是則無以鋤強暴而安我孱弱之民。牧馬者,去其害馬者而已;牧羊者,去其擾群者而已。牧民之道,何獨不然。

    醫者之治瘠癰,甚者必剜其腐肉而生其新肉。今日之劣弁羸兵,蓋亦當之為簡汰,以剜其腐者,痛加訓練,以生其新者。不循此二道,則武備之弛,殆不知所底止。立法不難,行法為難。凡立一法,總須實實行之,且常常行之。

    以精微之意,行吾威厲之事,期于死者無怨,生者知警,而後寸心乃安。待之之法,有應寬者二,有應嚴者二。應寬者︰一則銀錢慷慨大方,絕不計較,當充裕時,則數十百萬擲如糞土,當窮窘時,則解囊分潤,自甘困苦;一則不與爭功,遇有勝仗,以全功歸之,遇有保案,以優獎籠之。應嚴者︰一則禮文疏淡,往還宜稀,書牘宜簡,話不可多,情不可密;一則剖明是非,凡渠部弁勇有與官姓爭訟,而適在吾輩轄境,及來訴告者,必當剖決曲直,毫不假借,請其嚴加懲治。應寬者,利也,名也;應嚴者,禮也,義也。四者兼全,而手下又有強兵,則無不可相處之悍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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