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 ○漢書注

類別︰子部 作者︰清•顧炎武 書名︰日知錄

    《漢書敘例》,顏師古撰。其所列姓氏鄧展、文穎下亦雲︰“魏建安中”,建安乃漢獻帝年號,雖政出曹氏,不得遽名以魏。

    《高帝紀》︰“諸侯罷戲下,各就國。”注引一說雲︰“時從項羽在戲水之上。”此說為是。蓋羽入咸陽,而諸侯自留軍戲下爾。他處固有以戲為麾者,但雲罷麾下似不成文。

    “不因其幾而遂取之。”訓幾為危,未當。幾即“機”字,如《書》︰“若虞機張”之機。

    “遣詣相國府,署行義年。”謂書其平日為人之實跡,如《昭帝紀》︰“元鳳元年三月,賜郡國所選有行義者涿郡韓福等五人帛”,《宣帝紀》︰“令郡國舉孝弟有行義聞于鄉里者各一人”是也。劉 改“義”為“儀”,謂若今團貌,非。

    《武帝紀》︰元封元年,“詔用事八神。”謂東巡海上而祠八神也,即《封禪書》所謂八神。一曰天主,祠天齊之屬。文穎以為祭太一,開八通之鬼道者,非。

    “天漢元年秋,閉城門,大搜。”與二年及征和元年之大搜同,皆搜索好人也,非逾侈者也。

    《昭帝紀》︰“三輔太常郡得以叔粟當賦。”漢時田租本是叔粟,今並口算雜征之,用錢者皆令以叔粟當之。其獨行于三輔太常郡者,不獨為賤傷農,亦以減漕三百萬石,慮儲侍之乏也。

    《元帝紀》︰永光元年,“秋,罷。”如淳曰︰“當言罷某官某事,爛脫失之。”是也。《左傳。成二年》︰“夏,有。”亦是缺文,杜氏解曰︰“失新築戰事。”

    建昭三年,“戊己校尉”。師古曰︰“戊己校尉者,鎮安西域,無常治處。亦猶甲乙丙丁庚辛壬癸各有正位,而戊己四季寄王,故以名官也。時有戊校尉,又有己校尉。一說戊己位在中央,今所置校尉處三十六國之中,故曰戊己也。”《百官公卿表》注亦載二說。《漢官儀》曰︰“戊己中央,鎮覆四方。”又“開渠播種,以為厭勝,故稱戊己焉。”按馬融《廣成頌》曰︰“校隊案部,前後有屯,甲乙相伍,戊己為堅。”則不獨西域,雖平時校獵,亦有部伍也。又知其甲乙八名皆有,而西域則但置此戊己二官爾。《車師傳》︰“置戊己校尉,屯田,居車師故地。”《烏孫傳》︰“漢徙己校屯姑墨,”而《後漢書。耿恭傳》︰“恭為戊校尉,屯後王部金蒲城;謁者關寵為己校尉,屯前王柳中城。”故師古以為無常治。

    《哀帝紀》︰“非赦令也,皆蠲除之,”猶《成帝紀》言“其吏也遷二等”同一文法。蓋赦令不可復反,故但此一事不蠲除也。

    《王子侯表》︰“幸瓜節侯息城陽頃王子。”師古曰︰“幸瓜即‘瓠’字也。又音孤。”《地理志》北海郡下“幸瓜侯國”,師古曰︰“幸瓜即‘執’字。”二音不同。而《功臣表》︰“幸瓜言聶侯酐”者,師古曰︰“釩狐同。”河東郡下作“狐言聶”,又未知即此一字否也。

    《百官表》︰“長水校尉掌長水、宣曲胡騎。”師古曰︰“長水,胡名也,宣曲,觀名。胡騎之屯于宣曲者。”按長水非胡名也。《郊祝志》︰“霸產豐澇,徑渭長水,以近咸陽,盡得比山川伺。”《史記》索隱曰︰“《百官表》有長水校尉。”沈約《宋書》雲︰“營近長水,因名。”《水經》雲︰“長水出白鹿原,今之荊溪水是也。”

    元鳳四年,蒲侯甦昌為太常。十一年,“坐籍霍山書泄秘書,免。”師古曰︰“以秘書借霍山。”非也。蓋籍沒霍山之書中有秘記,當密奏之“而輒以示人,故以宣泄罪之耳,山本傳言︰”山坐寫秘書,顯為上書,獻城西第,人馬千匹,以贖山罪。“若山之秘書從昌借之,昌之罪將不止免官。而元康四年,昌復為太常,薄責昌而厚繩山,非法之平也。且如顏說,當雲”坐借霍山秘書,免“足矣,何用文之重辭之復乎?

    建昭三年七月戊辰,“衛尉李延壽為御史大夫一姓繁”。師古曰︰“繁音蒲元反。”《陳湯傳》︰“御史大夫繁延壽。”師古曰︰“繁音蒲胡反。”《蕭望之傳》師古晉婆。《谷永傳》師古音蒲河反。蒲元則音盤,蒲胡則音蒲,蒲河則音婆,三音互見,並未歸一。然繁字似有婆音,《左傳。定四年》︰“殷民十族繁氏。”繁音步何反。《儀禮。鄉射禮》注︰“今文‘皮樹’為‘繁豎’。皮古音婆。”《史記。張丞相世家》︰“丞相司直繁君。”索隱曰︰“繁音婆。”《文選》“繁休伯”,呂向音步向反。則繁之音婆相傳久矣。

    《律歷志》︰“壽王候課比三年下。”謂課居下也。下文言“竟以下吏”,乃是下獄,師古注非。

    《食貨志》︰“學六甲五方書計之事。”六甲者,四時六十甲子之類;五方者,九州岳讀列國之名;書者,六書;計者,九數。瓚說未盡。

    “國亡捐瘠者。”瘠,古“”字,謂死而不葬者也。《婁敬傳》“徒見贏老弱”,《史記》作“瘠”。《後漢書。彭城靖王恭傳》︰“毀過禮。”《大戴禮》︰“贏丑以。”皆是“瘠”字。則此瘠乃字之誤,當從孟康之說。“課得毅皆多其旁田,畝一斜以上。”蓋懦地乃久不耕之地。地力有徐,其收必多,所以作代田之法也。

    “天下大氏無慮皆鑄金錢矣。”無慮猶雲無算,言多也。

    “布貨十品,”師古曰︰“布即錢耳。謂之布者,言其分布流行也。”按本文,錢、布自是二品,而下文復載,改作貨布之制,安得謂布即錢乎?《莽傳》曰︰“貨布長二寸五分,廣一寸,直貨錢二十五。”今貨布見存,上狹下廣而歧,其下中有一孔,師古當日或未之見也。

    《郊把志》︰“文公獲若石,雲于陳倉北阪城祠之,其神或歲不至,或歲數來也。常以夜,光輝若流星,從東方來,集于祠城。若雄雞,其聲殷,雲野雞夜鳴。”如淳曰︰“野雞,雉也。呂後名雉,改曰野雞。”《五行志》︰“天水冀南山,大石鳴聲隆隆如雷。有頃止, 雞皆鳴。”師古日/雉也。“竊謂野雞者,野中之雞耳。注拘于苟悅雲︰”諱雉之字日野雞。“夫諱”恆“日常,諱”啟“曰開,史固有言常言開者,豈必其皆為恆與啟乎?又此文本《史記。封禪書》,其上文雲”有雉登鼎耳ォ“,其下文雲”公孫卿言,見仙人跡喉氏城上,有物如雉往來城上“,又雲”縱遠方奇獸飛禽及白雉諸物“,並無所諱。而《漢書。地理志》南陽郡有雉縣,江夏郡有下雉縣;《五行志》︰”王音等上言,雉者听察,先聞雷聲“,則漢時未嘗諱雉也。

    “木寓龍一駟,木寓車馬一駟。”李奇曰︰“寓,奇也。寄生龍形于木。”此說恐非。古文伊、寓通用,木寓,木偶也,《史記。孝武紀》︰“作木偶馬”,而《韓延壽傳》曰“賣偶車馬下里偽物者,棄之市道”。古人用以事神及送死皆木偶人木偶馬,今人代以人紙馬。又《史記。殷本紀》︰“帝武乙無道,為偶人,謂之天神。”索隱曰︰“偶音寓。”《酷吏傳》︰“匈奴至為偶人,象郅都。”索隱曰︰“《漢書》作寓人。”可以證寓之為偶矣。

    《五行志》︰“吳王濞封有四郡五十余城。”“四”當作“三”,古四字積劃以成,與三易混,猶《左傳》︰“陳蔡不羹三國”之為四國也。

    “隱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其後鄭獲魯隱。”按狐壤之戰事在其前,乃隱公為公子時,此劉向誤說,班、史因之,不必曲為之解。

    》溝洫志》︰“內史稻田租挈重。”挈,偏也,《說文》有用字。注雲︰“角一俯一仰,”意同。

    《楚元王傳》︰“孫卿”,師古曰︰“荀況,漢以避宣帝諱改之。”按漢人不避嫌名,荀之為“孫”,如孟卯之為“芒卯”,司徒之為“申徒”,語音之轉也。

    “上數欲用向為九卿,輒不為王氏居位者及丞相御史所持,故終不遷。”衍一“不”字,當雲“輒為王氏居位者及丞相御史所持”。持者,挾持之義,而非挾助之解也。

    《季布傳》︰“難近”,謂令人畏而遠之。師古以近為近天子,為大臣,非也。

    《樊噲傳》︰“項羽即饗軍士,中酒。”中酒謂酒半也。《呂氏春秋》謂之“中飲”。凡事之半日中。《左傳。昭公二十八年》︰“中置”,謂饋之半也。畢。《史記。河渠書》︰“中作而覺”,謂工之半也。《呂氏春秋》︰“中關而止”,謂關弓弦正半而而止也。中酒猶今人言半席。師古解以不醉不醒,故謂之中,失之矣。

    《淮南厲王傳》︰“命從者刑之”,《史記》作“剄之”,當從剄,音相近而訛。下文“太子自刑不殊”,又雲“王自刑殺”,《史記》亦皆作“剄”也。“孝先自告反,告除其罪。”按《史記》無下“告”字,是衍文,師古曲為之說。

    《萬石君傳》︰“內史坐車中,自如固當者。”反言之也,言貴而驕人,當如此乎?

    《賈誼傳》︰“上數爽其憂。”謂秦之所憂者在孤立,而漢之所憂者在諸侯;漢初之所憂者在異姓,而今之所憂者在同姓。

    張敖不反,故添一“貫高為相”句,古人文字之密。

    “植遺腹,朝委裘,而天下不亂。”必古有是語,所謂“君薨而世子生”者也,季桓子命其臣正常曰︰“南孺子之子男也,則以告而立之。”遺腹之為嗣,自人君以至于大夫,一也。

    《鄒陽傳》︰“宋任子冉之計,囚墨翟。”《史記》作“子罕”。文穎曰︰“子冉,子罕也。”按子罕是魯襄公時人,墨翟在孔子之後,子冉當別是一人。“秦皇帝任中庶子蒙之言。”師古曰︰“蒙者,庶子名也。”今流俗書本“蒙”下輒加“恬”字,非也。按《史記》,秦王寵臣中庶子蒙嘉為先言于秦王,非蒙恬,蒙亦非名,傳文脫一“嘉”字。

    《趙王彭祖傳》︰“椎埋”,即掘冢也。新葬者謂之埋。師古曰︰“椎殺人而埋之。”恐非。

    《李廣傳》︰“彌節白檀。”彌與“弭”同。《司馬相如傳》︰“于是楚王乃餌節徘徊。”注“郭璞曰︰”洱猶低也。節,所杖信節也。“

    “陵當發出塞,乃詔強弩都尉,令迎軍。”言當俟陵出塞之後,乃詔博德迎之。

    《甦武傳》︰“陵惡自賜武,使其妻賜武牛羊數十頭。”今人送物與人,而托其名于妻者,往往有之。其謂之賜者,陵在匈奴己立為王故也,雲惡自賜武,蓋嫌于自居其名耳。師古注謂,若示己于匈奴中富饒以夸武者,非。

    《司馬相如傳》︰《子虛之賦》乃“游梁時作”。當是侈梁王田獵之事而為言耳。後更為楚稱齊難而歸之天子,則非當日之本文矣。若但如今所載子虛之言,不成一篇結構。

    《張安世傳》︰“無子,于安世小男彭祖。”謂賀無見存之子,而以安世小男為子,其早死之子別有一子,乃下文所謂孤孫霸,非無于也。

    《杜周傳》︰“吏所增加十有余萬。”謂辭外株連之人。

    《張騫傳》︰“竟不能得月氏要領。”古人上衣下裳,舉裳者執要,舉衣者執領。

    《廣陵王胥傳》︰“女須位曰︰”孝武帝下我言。‘“孝武帝降憑其身而言。”千里馬兮駐待路。“言神魂飛揚,將乘此馬而遠適千里之外,張晏注以為驛馬,非。

    《嚴助傳》︰“臣聞道路言︰閩越王弟甲弒而殺之。”即下文所雲“會閩越王弟余善,殺王以降”者也。當淮南王上書之時,不知其名,故謂之甲,猶雲某甲耳。師古曰︰“甲者,閩越王弟之名。”非。

    《朱買臣傳》︰“買臣人家中。”即會稽邸中也。邸如今京師之會館。

    《東方朔傳》︰“以劍割肉而去之。”裴松之注︰“《魏志》雲︰古人謂藏為去。”《甦武傳》︰“掘野鼠去[C030]實而食之。”師古曰︰“去謂藏之也。”《楊渾傳》︰“廷尉當惲大逆無道”者,以書中有“君父送終”之語。

    《梅福傳》︰“諸侯奪宗。”如帝摯立不善,崩,而堯自唐侯升為天子是也。《梅福傳》贊︰“殷鑒不遠,夏後所聞。”謂福引呂霍上官之事以規切王氏。師古注謂封孔子後,非。

    《霍光傳》︰“張章等言霍氏皆讎有功。”晉的曰︰“讎,等也。”非也,此如《詩》︰“無言不讎”之讎。《左傳。僖五年》︰“無喪而 憂,必讎焉。”注︰“讎猶對也。”《律歷志》︰“廣延宣問,以理星度,未能讎也。”鄭德曰︰“相應為讎也。”《郊祀志》︰“其方盡多不讎。”《伍被傳》贊︰“忠不終而詐讎。”《魏其傳》︰“上使御史簿責嬰,所言灌夫頗不讎。”

    《趙充國傳》︰“微將軍,誰不樂此者?”言豈獨將軍苟安貪便。人人皆欲為之。師古注以“微”字屬上句讀,非。

    《辛慶忌傳》︰“衛青在位,淮南寢謀。”謂伍被言大將軍數將習兵,未易當;又言雖古名將不過是,為淮南所憚。

    《于定國傳》︰“萬方之事大錄于君。”按今所傳王肅注《舜典》“納于大麓”曰︰“麓,錄也。納舜,使大錄萬機之政。”蓋西京時已有此解,故詔書用之。

    《于定國傳》贊︰“哀鰥哲獄。”《毛詩》、《禮記》凡鰥寡之鰥皆作“矜”,此亦矜之誤。哲則“折”之誤也。師古以傳中有哀鰥寡語,遂以釋此文,而以哲為“明哲”之哲。

    《龔勝傳》︰“勿隨俗動吾家,種柏作祠堂,”師古曰︰“多設器備,恐被發掘,為動吾家。”非也。古人族葬,勝必已自有墓,若隨俗人之意,更于家上種柏作祠堂,則是動吾家也。蓋以朝代遷革,一切飾終之禮俱不欲用。

    《韋賢傳》︰“歲月其祖,年其逮 。於昔君子,庶顯于後。”孟自言年老,慕昔之君子垂令名于後,欲王信老成之言而用之也。在鄒詩曰“既 且陋”,則此為孟之自述可知。

    “下從者與載送之。”下如《愛盎傳》︰“下趙談”之下,與之共載,復送至其家也。

    《尹翁歸傳》︰“高至于死。”高謂罪名之上者,猶言上刑。

    《王尊傳》︰“猥被共工之大惡。”謂御史大夫劾奏尊以靖言庸違,象共滔天。

    《蕭育傳》︰“鄂名賊梁子政。”名賊猶言名王,謂賊之有名號者也。師古曰︰“名賊者,自顯其名,無所避匿,言其強也。”非。

    《宣元六王傳》贊︰“貪人敗類。”《大雅。桑柔》之詩,師古莊誤以為《蕩》。

    《張禹傳》︰“兩人皆聞知,各自得也。”崇以禹為親之,宣以禹為敬之,故各自得。

    《翟方進傳》︰“萬歲之期,近慎朝暮。”謂宮車晏駕,故下文郎賁麗以為可移于相也。

    《楊雄傳》︰“不知伯僑周何別也。”謂不知是何王之別子。

    “冠倫魁能。”能字當屬上句,言為能臣之首。

    史書之文中有誤字,要當旁證以求其是,不必曲為之說。如此傳《解嘲篇》中“欲談者宛舌而固聲”,固乃“同”之誤︰“東方朔割名于細君”,名乃“炙”之誤,有《文選》可證。而必欲訓之為固、為名,此小顏之癬也。《顏氏家訓》雲︰“《毅梁傳》︰”孟勞者,魯之寶刀也。“有姜仲岳,讀刀為”力“,謂公子左右姓孟名勞,多力之人,為國所寶。與吾苦淨。清河郡守邢峙,當世碩儒,助吾證之,赧然而服。此傳”割名“之解得無類之。

    《儒林傳》︰“弟子行雖不備,而至于大夫郎掌故以百數。”謂不必皆有行誼,而多顯官。

    《貨殖傳》︰“為平陵石氏持錢。”持錢猶今人言掌財也。如氏、直氏皆平陵富人,而石氏皆亦次之。

    《游俠傳》︰“酒市趙君都、賈子光。”服虔曰︰“酒市中人也。”非也。按《王尊傳》︰“長安宿豪大猾箭張禁、酒趙放。”晉的曰︰“此二人作箭作酒之家。”今此上文有箭張回,即張禁也。君都亦邵放也,名偶異耳。

    《佞幸傳》︰“朕惟噬膚之恩未忍。”是取《易。暌》六五“厥宗噬膚”,言貴戚之卿,恩未忍絕。

    《匈奴傳》︰“孤僨之君。”憤如《左傳》︰“張脈僨興”之僨。《倉公傳》所謂“病得之欲男子而不可得也”。

    “衛律為單于謀穿井築城治樓以藏,與秦人守之。”師古曰︰“秦時有人亡入匈奴者,今其子孫尚號秦人。”非也,彼時匈奴謂中國人為秦人,猶今言漢人耳。《西域傳》︰“匈奴縛馬前後足,置城下,馳言︰”秦人,我х若馬!‘“師古曰︰”謂中國人為秦人,習故言也。“是矣。其言與秦人守者,匈奴以轉徙為業,不習守御,凡穿井築城之事,非秦人不能為也,《大宛傳》︰”聞宛城中新得秦人,知穿井。“亦謂中國人。

    “去胡來王唐兜。”師古曰︰“為其去胡而來降漢,故以為王號。”非也。《西域傳》︰“羌國王號去胡來王。”

    “臣知父呼韓邪單于蒙無量之恩。”其時尚未更名,當曰“臣囊知牙斯。”作史者從其徑更名錄之耳。

    故印己壞,乃雲“因上書求故印”者,求更鑄如故印之式,去新字而言璽。《南粵傳》︰“朕高皇帝側室之子。”師古曰︰“言非正嫡所生。”非也。《春秋。左氏桓公二年傳》曰︰“卿置側室。”杜解︰“側室,眾子也。”《文公十二年傳》曰︰“趙有側室曰穿。”

    《西域傳》︰“康居國王東羈事匈奴。”言不純臣,但羈縻事之,與烏孫羈屬意同,當用彼注刪此注。

    “宜給足,不可乏。”當作“可不乏”。

    《外戚傳》︰“常與死為伍。”言濱于死。

    “其條刺史大長秋來自之。”“史”當作“使”。元是“使”字。

    “丞知是何等兒也。”言藏之以辨是男非女。師古注非。

    “奈何令長信得聞之。”謂何道令太後聞之。

    “終沒,至乃配食于左坐。”謂合葬渭陵,配食元帝。

    《王莽傳》︰“治者掌寇大夫陳成自免去官。”蓋先幾而去。

    自稱“廢漢大將軍”者,自稱漢大將軍也,下文雲“亡漢將軍”同此意。自莽言,謂之廢漢、亡漢耳。

    “會省戶下。”省戶即禁門也。蔡邕《獨斷》曰︰“禁中者,門戶有禁,非侍御者不得人,故曰禁中。”孝元皇後父大司馬陽平侯名禁,當時避之,故曰省中。

    “右庚刻木校尉。”“刻”、“克”同,取金克木。

    《敘傳》︰“劉氏承堯之後,氏族之世,著乎《春秋》。”《左氏昭公二十九年傳》︰“陶唐氏既衰,其後有劉累者,學擾龍于豢龍氏,以事孔甲。”師古引“士會奔秦,其處者為劉氏”,則又其苗裔也。

    “雕落洪支。”謂中山、東平之獄。服虔以為廢退王氏,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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