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顺适为安 自然为孝

类别:其他 作者:康熙 书名:康熙教子庭训格言

    训曰:尝观《宋史》,孝宗月四朝太上皇①,称为盛事。孝宗于宋固为敦伦之主②,然而上皇在御③,自当乘暇问视,岂可限定朝见之期?朕事皇太后五十余年,总以家庭常礼出乎天伦至性④,遇有事奏启⑤,一日二三次进见者有之,或无事即间数日者有之。至于万寿诞辰、嘉时令节,朕备家宴,恭请临幸。则自晨至暮,左右奉侍,岂止月觐数次!朕巡狩江南⑥,出猎塞北,也随本报三日一次恭请圣安外,仍使近侍太监乘传请安⑦,并进所获鹿、狍⑧、雉、兔、鲜果、鲜鱼之类。凡有所得,即令驰进,从不拘定日期。且朕侍皇太后家人礼数,以至顺适为安,自然为乐,并不以朝见日期限定礼法而称孝也。

    【注解】

    ①孝宗(1127-1194年):指宋孝宗赵眘(古“慎”字)。宋太祖七世孙,宋高宗赵构无子,立为皇太子,在位二十七年。月四朝:每月四次朝见太上皇。太上皇:一般指皇帝父亲生时的称号,也用于禅位后的先帝。这里指禅位后的宋高宗赵构。②敦伦:勉力于伦常。③在御:在位,在世。④至性:纯厚的性情。⑤奏启:向上请示报告。⑥巡狩:同巡守。帝王离开国都巡行境内。⑦乘传:古代驿站用四匹下等马拉的车,此处指驿传。⑧狍:大鹿。

    【译文】

    ∫曾经阅读《宋史》,《宋史》记载宋孝宗每月要四次朝见太上皇,并把它称为盛美之事。宋孝宗在有宋一代,固然算得上是敦厚、笃于人伦的国主,但是太上皇还健在,就应当抽出时间,随时随地去探望、问候,怎么能够限定一个朝见的时间呢﹖我侍奉皇太后五十多年,总是保持着家庭日常的礼节,一切做法都出自天伦的本性,遇到有事需要禀告的,一日拜见二三次的情况也有;没有什么事间隔几天才去拜见的情况也有。至于皇太后的诞辰、嘉庆的日子、节日,我准备了家庭宴席,恭请太后临幸。从早到晚,我都在她身边侍奉,岂止一个月去拜见几次R巡视江南,到边塞去狩猎,随着三天一次的奏折附上我对太后的恭敬问安之语,并且还经常派身边的侍从太监借助驿传去向太后请安,并呈献上我捕猎所得鹿、野鸡、鸭兔以及新鲜水果、鲜鱼等。只要获得什么,我即派人快马给太后送去,从来不限定什么日期。我侍奉皇太后按照家庭的礼节,仅以恭顺安适为好,以自然、不造作为快乐,并不认为定下日子去拜见、执行这些礼法才是孝顺。

    【评语】

    孝是中国传统道德中相当重要的伦理规范,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对于子女而言,孝是衡量每一位作为人子者立身处世的行为准则。在先秦儒家典籍中,对孝的推崇,在相当程度上强调的是:孝要出自爱,出自子女对父母亲的一种深厚的爱。孔子的“色难”说法(见《论语。为政》),在认为侍奉父母,时时刻刻做到和颜悦色是件难事的同时,指出孝顺的儿子对于父母只有深爱,才能不烦不恼,总是保持愉悦之色。康熙的这则庭训,就是对先秦儒家伦理规范的一种发挥。“顺适为安,自然为乐”,即不拘泥于孝的形式,而注重于内心的情感,其理论的核心是正确、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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