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曰︰嘗觀《宋史》,孝宗月四朝太上皇ヾ,稱為盛事。孝宗于宋固為敦倫之主ゝ,然而上皇在御ゞ,自當乘暇問視,豈可限定朝見之期?朕事皇太後五十余年,總以家庭常禮出乎天倫至性々,遇有事奏啟ぁ,一日二三次進見者有之,或無事即間數日者有之。至于萬壽誕辰、嘉時令節,朕備家宴,恭請臨幸。則自晨至暮,左右奉侍,豈止月覲數次!朕巡狩江南あ,出獵塞北,也隨本報三日一次恭請聖安外,仍使近侍太監乘傳請安ぃ,並進所獲鹿、 い、雉、兔、鮮果、鮮魚之類。凡有所得,即令馳進,從不拘定日期。且朕侍皇太後家人禮數,以至順適為安,自然為樂,並不以朝見日期限定禮法而稱孝也。
【注解】
ヾ孝宗(1127-1194年)︰指宋孝宗趙 (古“慎”字)。宋太祖七世孫,宋高宗趙構無子,立為皇太子,在位二十七年。月四朝︰每月四次朝見太上皇。太上皇︰一般指皇帝父親生時的稱號,也用于禪位後的先帝。這里指禪位後的宋高宗趙構。ゝ敦倫︰勉力于倫常。ゞ在御︰在位,在世。々至性︰純厚的性情。ぁ奏啟︰向上請示報告。あ巡狩︰同巡守。帝王離開國都巡行境內。ぃ乘傳︰古代驛站用四匹下等馬拉的車,此處指驛傳。い ︰大鹿。
【譯文】
∫曾經閱讀《宋史》,《宋史》記載宋孝宗每月要四次朝見太上皇,並把它稱為盛美之事。宋孝宗在有宋一代,固然算得上是敦厚、篤于人倫的國主,但是太上皇還健在,就應當抽出時間,隨時隨地去探望、問候,怎麼能夠限定一個朝見的時間呢 我侍奉皇太後五十多年,總是保持著家庭日常的禮節,一切做法都出自天倫的本性,遇到有事需要稟告的,一日拜見二三次的情況也有;沒有什麼事間隔幾天才去拜見的情況也有。至于皇太後的誕辰、嘉慶的日子、節日,我準備了家庭宴席,恭請太後臨幸。從早到晚,我都在她身邊侍奉,豈止一個月去拜見幾次R巡視江南,到邊塞去狩獵,隨著三天一次的奏折附上我對太後的恭敬問安之語,並且還經常派身邊的侍從太監借助驛傳去向太後請安,並呈獻上我捕獵所得鹿、野雞、鴨兔以及新鮮水果、鮮魚等。只要獲得什麼,我即派人快馬給太後送去,從來不限定什麼日期。我侍奉皇太後按照家庭的禮節,僅以恭順安適為好,以自然、不造作為快樂,並不認為定下日子去拜見、執行這些禮法才是孝順。
【評語】
孝是中國傳統道德中相當重要的倫理規範,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對于子女而言,孝是衡量每一位作為人子者立身處世的行為準則。在先秦儒家典籍中,對孝的推崇,在相當程度上強調的是︰孝要出自愛,出自子女對父母親的一種深厚的愛。孔子的“色難”說法(見《論語。為政》),在認為侍奉父母,時時刻刻做到和顏悅色是件難事的同時,指出孝順的兒子對于父母只有深愛,才能不煩不惱,總是保持愉悅之色。康熙的這則庭訓,就是對先秦儒家倫理規範的一種發揮。“順適為安,自然為樂”,即不拘泥于孝的形式,而注重于內心的情感,其理論的核心是正確、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