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内篇三 传记

类别:史部 作者:章学诚(清) 书名:文史通义

    传记之书,其流已久,盖与六艺先后杂出。古人文无定体,经史亦无分科。《春秋》三家之传,各记所闻,依经起义,虽谓之记可也。经《礼》二戴之记,各传其说,附经而行,虽谓之传可也。其后支分派别,至于近代,始以录人物者,区为之传:叙事迹者,区为之记。盖亦以集部繁兴,人自生其分别,不知其然而然,遂若天经地义之不可移易。此类甚多,学者生于后世,苟无伤于义理,从众可也。然如虞预《妒记》、《襄阳耆旧记》之类,叙人何尝不称记?《龟策》、《西域》诸传,述事何尝不称传?大抵为典为经,皆是有德有位,纲纪人伦之所制作,今之六艺是也。夫子有德无位,则述而不作,故《论语》、《孝经》,皆为传而非经,而《易。系》亦止称为《大传》。其后悉列为经,诸儒尊夫子之文,而使之有以别于后儒之传记尔。

    周末儒者,及于汉初,皆知著述之事,不可自命经纶,蹈于妄作;又自以立说,当禀圣经以为宗主,遂以所见所闻,各笔于书而为传记。若二《礼》诸记,《诗》、《书》、《易》、《春秋》诸传是也。盖皆依经起义,其实各自为书,与后世笺注自不同也。后世专门学衰,集体日盛,叙人述事、各有散篇,亦取传记为名,附于古人传记专家之义尔。明自嘉靖而后,论文各分门户,其有好为高论者,辄言传乃史职,身非史官,岂可为人作传?世之无定识而强解事者,群焉和之,以谓于古未之前闻。夫后世文字,于古无有,而相率而为之者,集部纷纷,大率皆是。若传则本非史家所创,马、班以前,早有其文。孟子答苑囿汤、武之事,皆曰:“于传有之。”彼时并未有纪传之史,岂史官之文乎!今必以为不居史职,不宜为传,试问传记有何分别?

    不为经师,又岂宜更为记耶?记无所嫌,而传为厉禁,则是重史而轻经也。

    文章宗旨,著述体裁,称为例义。今之作家,昧焉而不察者多矣。独于此等无可疑者,辄为无理之拘牵,殆如村俚巫妪,妄说阴阳禁忌,愚民举措为难矣。明末之人,思而不学,其为瞽说,可胜唾哉!今之论文章者,乃又学而不思,反袭其说,以矜有识,是为吉所愚也。

    辨职之言,尤为不明事理。如通行传记,尽人可为,自无论经师与史官矣。必拘拘于正史列传,而始可为传,则虽身居史职,苟非专撰一史,又岂可别自为私传耶?若但为应人之请,便与撰传,无以异于世人所撰。惟他人不居是官,例不得为,己居其官,即可为之,一似官府文书之须印信者然。

    是将以史官为胥吏,而以应人之传,为倚官府而舞文之具也,说尤不可通矣。

    道听之徒,乃谓此言出大兴朱先生,不知此乃明末之矫论,持门户以攻王、李者也。

    朱先生尝言:“见生之人,不当作传。”自是正理。但观于古人,则不尽然。按《三国志》庞淯母赵娥,为父报仇杀人,注引皇甫《烈女传》云:“故黄门侍郎安定梁宽为其作传。”是生存之人,古人未尝不为立传。李翱撰《杨烈妇传》,彼时杨尚生存。恐古人似此者不乏。盖包举一生而为之传,《史》、《汉》列传体也;随举一事而为之传,《左氏》传经体也:朱先生言,乃专指列传一体尔。

    邵念鲁与家太詹,尝辨古人之撰私传,曰:“子独不闻邓禹之传,范氏固有本欤?”按此不特范氏,陈寿《三国志》,裴注引东京、魏、晋诸家私传相证明者,凡数十家。即见于隋、唐《经籍》、《艺文志》者,如《东方朔传》、《陆先生传》之类,亦不一而足,事固不待辨也。彼挟兔园之册,但见昭明《文选》、唐宋八家鲜入此体,遂谓天下之书,不复可旁证尔。

    往者聘撰《湖北通志》,因恃督府深知,遂用别识心裁,勒为三家之学。

    人物一门,全用正史列传之例,撰述为篇。而隋、唐以前,史传昭著,无可参互详略施笔削者,则但揭姓名,为《人物表》。说详本篇《序例》。其诸史本传,悉入《文征》,以备案检。所谓三家之学,《文征》以拟《文选》。

    其于撰述义例,精而当矣。时有佥人,穷于宦拙,求余荐入书局,无功冒餐给矣。值督府左迁,小人涎利构谗,群刺蜂起,当事惑之,檄委其人校正。

    余方恃其由余荐也,而不虞其背德反噬,昧其平昔所服膺者,而作■张以罔上也。别有专篇辨例。乃曰《文征》例仿《文选》、《文苑》,《文选》、《文苑》本无传体,因举《何蕃》、《李赤》、《毛颖》、《宋清》诸传,出于游戏投赠,不可入正传也。上官乃亟赞其有学识也,而又阴主其说,匿不使余知也。噫!《文苑英华》有传五卷,盖七百九十有二,至于七百九十有六,其中正传之体,公卿则有兵部尚书梁公李岘,节钺则有东川节度卢坦,皆李华撰传。文学如陈子昂,卢藏用撰传。节操如李绅,沈亚之撰传。贞烈如杨妇、李翱。窦女,杜牧。合于史家正传例者,凡十余篇,而谓《文苑》无正传体,真丧心矣!

    宋人编辑《文苑》,类例固有未尽,然非佥人所能知也。即传体之所采,盖有排丽如碑志者,庾信《邱乃敷敦崇传》之类。自述非正体者,《陆文学自传》之类。立言有寄托者,《王承福传》之类。借名存讽刺者,《宋清传》之类。投赠类序引者,《强居士传》之类。俳谐为游戏者,《毛颖传》之类。

    亦次于诸正传中;不如李汉集韩氏文,以《何蕃传》入杂著,以《毛颖传》入杂文,义例乃皎然矣。

    【 译文】

    传与记这两类书,起源很早,大概与六经先后相间而出。古人文章没有固定的体裁,经书、史书也不分家。《 春秋》 有左氏、谷梁、公羊三家传,各记所闻,依据经文来确立观点内容,即使称它为“记”也行。《礼经》 有大、小二戴《 礼记》 ,各自传授自己的学说,依附于经文而流传,就是把它称作“传”也是可以的。后来逐渐产生出各种流派,到了近代,开始把记载人物的区分为传,叙述事迹的区分为记。大概因为集部著作繁荣起来了,人们自然也对传记进行分类区别,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却这样做了,于是便认为这就像天经地义一般不可改变。此类情况甚多,如果不妨害儒家义理,那么从众随俗也是可以的。但是像虞预的《 妒记》 、习凿齿的《 襄阳者旧记》 这类典籍,记叙人物又何尝不是称作记呢?《 史记》 的《 龟策传》 、《 汉书》 的《 西域传》 这些史传,叙述事情又何尝不是称作传呢?大致上称为典和经的,都是有德行有地位的人为治国安邦而撰写的,现在的六经就是这类作品。孔夫子有德行而无地位,便只传述而不创作,所以《 论语》 、《 孝经》 ,都是传而不是经,而《 易• 系辞》 也只称为《 大传》 。后来全归人经书之列,只是儒生们为了尊崇孔夫子的文章,使它与后世儒生所作的传记有所区别罢了。东周末期直到西汉初年的儒者,都知道著述之事,不可自命为治理天下之才,而陷人妄作的泥坑;又认为立说应当察承儒家经典,以经典为准则,于是各自把所见所闻,都载人书中而作为传记,如二戴《 礼记》 及《 诗》 、《 书》 、《 易》 、《 春秋》 等各家的传都是例证。这类著作虽然都是依据经文确立文义,其实是各自别为一书,与后代的笺注自不相同。后代师徒相传的专门之学已经衰落,集部著作日益兴盛,记载人物叙述事情,各自都有独立成篇的文章,也采用“传”、“记”作为篇名,这不过是依附于古人传记属于专门之学的范畴罢了。明代自嘉靖以后,评论文章各分门派,其中有好发高见的人,便说作传是史官的职责,自己不是史官,怎么可以为他人写传呢?世上那些没有主见而又不懂装懂的人,于是一起随声附和,认为身非史官而为人作传是前所未闻的事情。后世的一些文章,古代没有而世人却接连不断地写个不停,纷繁复杂的集部著作,大致都是这类作品.至于传体原本并非史家所独创,司马迁、班固之前,早就有了这种文章。孟子回答弟子询问关于因圃和商汤、周武王的事情,都说:“在传当中有记载。”那时并没有纪传体的史书,难道是史官的文章吗?现在一定要说不担任史官的职务,就不适宜作传,试问传与记有何区别?不是经师的人,难道又适宜作记吗?记没有什么禁忌而传则严加限制,那么这是看重史书而轻视经书的表现。文章的宗旨,著述的体裁,称为义例。现在的著作家们,对此糊里糊涂而不加分辨的人很多,却单单对这些毫无疑间的事情,总是作些无理的纠缠,简直就像乡村的巫婆胡说阴阳禁忌,令无知的百姓处处感到手足无措。明朝末年的人,喜欢思辨而不好读书,他们的糊涂言论,可谓唾不胜唾!现今评论文章的人,却又只顾读书而不思考,反而沿袭他们的谬论而自夸见多识广,这是受了古人的愚弄。

    有关分辨职业的观点,尤其不明事理。如通行的传记,每个人都可以写,自不必讲究是否是经师与史官。一定要拘泥于正史列传才可称为传,那么即使是身居史官之职,如果不是专门撰写某一史书,又怎么可以另外撰写私传呢?如果只是为了满足他人的请求,便替他们作传,那就与世人所作的传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他人不在史官的位置上,照例不得作传,自己身居此职,便可为人作传,这简直就像官府的文书必须盖公章那样。这是把史官当作官府中的办事员,把应人之请作传当作依靠官府来舞文弄墨的工具,这种说法尤其不通。有些人道听途说,竟说此言出于大兴朱先生,不知道这是明末之人的虚妄之说,是出于门派之见用来攻击王世贞、李攀龙的。

    朱先生曾经说过:“活着的人,不应该为他作传。”这自然是正确的。但从古人来看,也并非全都如此。考察一下《 三国志》 所载庞清的母亲赵娥为父亲报仇而杀死了仇人,裴松之在注释中引皇甫谧的《 烈女传》 说:“已故的黄门侍郎安定人梁宽为她作了传。”那么对健在之人,古人也未尝不为之立传。李翱撰写《 杨烈妇传》 ,当时杨氏也还活着,恐怕古人中像这类例子并不缺乏。总括一生而为之立传,这是《 史记》 、碳汉书》 列传的体例;随意选取一件事情而为之作传,这是左氏依据《 春秋》 经作传的体例。朱先生的话,是专指正史列传这一体例而言的。

    邵念鲁与章太詹曾经讨论过古人撰写私传的问题,邵念鲁说:“您难道没听说邓禹的传,作者范哗原本是有私传作依据的吗?”考察此类情形也不只范氏是这样,陈寿的《 三国志》 ,裴松之注文中引用东汉、魏、晋诸家私传来进行互相证明的共有数十家,就是见于《 隋书,经籍志》 与《 旧唐书• 经籍志》 、《 新唐书• 艺文志》 的,如《 东方朔传》 、《 陆先生传》 之类的,也不一而足,此事自然不须多辨。那些人捧着儿童启蒙读物,只见昭明太子的《 文选》 与唐宋八大家中很少有这种文体,于是便认为天下的书中就再也找不到可以旁证的材料了。

    过去我受聘主持撰写《 湖北通志》 ,因仗着总督大人对我的深刻了解和信任,于是就别出心裁,把《 通志》 撰成三家之学。人物这一门类,全用正史列传的体例,各自撰写成篇。隋、唐以前的人物,史传上记载得非常清楚,没有什么可用来补充详略进行删削的,则只提出姓名列为《 人物表》 。此说详见《 人物表• 序例》 。他们在正史中的本传,全部归人《 文征》 以备考查。所谓三家之学,《 文征》 是模仿《 文选》 设立的。这在撰述义例上,是精审而妥当的。当时有个小人,仕途潦倒,求我推荐进入书局,不过是滥竿充数白吃干饭而已。恰逢总督降职离任,一些小人为个人私利而恶意毁谤,指责中伤蜂拥而起,当权者也受此迷惑,下文委任那个人进行校正。我正仗着他是由我推荐来的人,而没料到他忘恩负义反咬一口,抛弃平素所信服的见解而弄些胡说八道的东西来蒙骗上司。另有专篇《 湖北通志辫例》 。竟然说:“《 文征》 的体例是模仿《 文选》 、《 文苑英华》 的,而《 文选》 、《 文苑英华》 原本没有‘传’这种体裁。”于是举出《 何蕃传》 、《 李赤传》、《 毛颖传》 、《宋清传》 等等,认为这些传都出于游戏投赠,不可归人正传之列。上司于是极力夸赞他富有学识,私下又主张此说,隐瞒起来不让我知道。呀!《 文苑英华》 有传五卷,从七百九十二卷到七百九十六卷,其中属于正传之体的,公卿大臣方面有兵部尚书梁公李岘,方镇将帅方面有剑南东川节度使卢坦,都是李华写的传。文学方面有陈子昂,卢藏用作传。节操方面有李绅,沈亚之作传。烈女方面有妇人杨氏,李翱撰写。窦氏女,杜牧撰写。符合史家正传体例的共有十余篇,而此人却说《 文苑英华》 中没有正传之体,真是丧失了心智!

    宋朝人编辑《 文苑英华》 ,在分类体例上固然还有不尽完善的地方,但这不是小人所能知道的。如书中所选录的传体,有的铺排骄丽如同碑刻墓志,如皮信的《 丘乃敷教崇传》 之类。有的是作者记述自己,不属于正统的传体,如《 陆文学自传》 之类。有的文字含有作者的寄托,如《 王承福传》 之类。有的假托此名而意在讽刺,如《 宋清传》 之类。有的赠文犹如序引,如《 强居士传》 之类。有的诙谐滑稽实为游戏,如《 毛颖传》 之类。也都编在那些正传之中;不像李汉编次韩愈文集,把《 何蕃传》 归人杂著,把《 毛颖传》 列人杂文,这样义例便一清二楚了。


如果你对文史通义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文史通义》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