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集 家法 立铭旌

类别:子部 作者:元·佚名 书名:居家必用事类全集

    以绛帛为铭旌。广绛幅。三品以上九尺。五品以下八尺。六品以下七尺。书曰。某官某公之柩。无官即随其生时所称。以竹为杠如其长。倚于灵座之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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