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明鎬為龍圖閣直學士,知並州時,邊任多紈褲子弟,鎬乃取尤不職者杖之,疲軟者皆自解去,遂奏擇習事者守堡砦。軍行,娼婦多從者,鎬欲驅逐,惡傷士卒心。會有忿爭殺娼婦者,吏執以白,鎬曰︰“彼來軍中何邪?”縱去不治,娼聞皆走散。
〔馮述評〕
不傷士卒心,而令彼自散,以此馭眾,何施不可,寧獨一事乎?
【譯文】
宋朝時明鎬(安丘人,字化基)為龍圖閣大學士,任並州知州時,邊境上有很多不學無術的富貴子弟,明鎬就捉其中最不好學的人來處以杖刑,較柔弱的人都自己離去,于是奏報朝廷,選擇其中熟習軍事的人防守城寨。
軍隊出發時,很多娼妓想跟著走,明鎬想驅逐她們,又怕傷了士氣。當時正好發生紛爭,有士兵殺了娼婦,役使捉來報告明鎬,明鎬說︰“她們來軍中做什麼?”就放了殺人的士卒不治罪。
娼妓听了遂各自離去。
〔馮評譯文〕
既不傷害士卒的心,又令娼婦自行離去,用這手段來駕馭眾人,有什麼事不能辦妥呢?豈只能用在一件事情上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