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楚元王初敬禮申公等,穆生不嗜酒,元王每置酒,常為穆生設醴。及王戊即位,常設,後忘設焉,穆生退曰︰“可以逝矣。醴酒不設,王之意怠,不去,楚人將鉗我于市。”稱疾臥。申公、白生強起之,曰︰“獨不念先王之德與?今王一旦失小禮,何足至此?”穆生曰︰“《易》稱︰知幾其神。幾者,動之微,吉凶之先見者也。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先王所以禮吾三人者,為道存也;今而忽之,是忘道也。忘道之人,胡可與久處?〔邊批︰擇交要訣。〕吾豈為區區之禮哉?”遂謝病去。申公、白生獨留,王戊稍淫暴,二十年,為薄太後服,私奸。削東海、薛郡,乃與吳通謀。二人諫不听,胥靡之,衣之赭衣,舂于市。
【譯文】
漢朝時楚元王(劉交,高祖同父的弟弟)很禮遇申公等人。穆生不愛飲酒,元王每設酒席,常為穆生準備甜酒。後來劉戊(元王的兒子)即位,剛開始也常準備甜酒,後來卻忘記了。
穆生說︰“可以離開了。不備甜酒,表示大王的心意已顯得怠忽,再不走,楚人就要把我抓到市集上處刑了。”于是稱病不起。
申公、白生強把他拉起來,說︰“你難道就不念及先王對我們的恩德嗎,如今大王只是在細微禮節上遺忘一次,何須做到這種地步?”
穆生說︰“《易經》上說,能知機者是神人。機是行動的征候,吉凶的先兆。君子見機行事,不稍延誤。先王之所以禮遇我們三人,是天道尚存;今大王忽略了,是遺忘天道。遺忘天道的人,哪可與他長久相處呢?我哪里是為了區區禮節上吹毛求疵啊?”于是稱病辭去。
申公,白生仍留在劉戊身邊。
劉戊後來稍顯淫暴。到景帝二年時,便因在薄太後服喪期間干奸淫的勾當,被削去東海和薛地兩個封地。劉茂老羞成怒,于是與吳國暗中勾通謀反,申公、白生二人勸諫都不听,且將二人判以胥靡之刑,使他們穿上紅色衣服,在市集舂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