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錢藻備兵密雲,有二京軍劫人于通州。獲之,不服,州以白藻。二賊恃為京軍,出語無狀,藻乃移甲于大門之外,獨留乙鞫問數四,聲色甚厲,已而握筆作百許字,若錄乙口語狀,遣去。隨以甲入,紿之曰︰“乙已吐實,事由于汝,乙當生,汝當死矣!”甲不意其紿也,忿然曰︰“乙本首事,何委于我?”乃盡白乙首事狀,藻出乙證之,遂論如法。
【譯文】
宋朝人錢藻(字醇老)任統兵官時,有兩名屬二京軍的士兵在通州綁架百姓。遭逮捕後,堅不承認罪行,通州府只好呈報錢藻。
兩名綁匪仗恃自己是京軍,態度蠻橫,說話無禮,錢藻命人把甲兵帶至營門外,單獨留下乙兵審問。聲色俱厲,接著持筆寫下數百字,好像在記錄乙兵的口供。
然後要人帶走乙兵,傳訊甲兵,並騙甲兵說︰“乙兵已全部招供,你是主謀,所以罪該死,乙為從犯,尚可活命。”
甲兵不知是騙他的,生氣的說︰“乙兵才是主謀者,為什麼要嫁禍給我?”于是甲兵將乙兵如何策劃主謀一五一十全部招出,錢藻命人帶出乙兵對質,按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