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智部辩才卷十九 739、王守仁

类别:子部 作者:冯梦龙(明) 书名:智囊全集

    【原文】

    土官安贵荣,累世骄蹇,以从征香炉山,加贵州布政司参政,犹怏怏薄之,乃奏乞减龙场诸驿,以偿其功。事下督府勘议,时兵部主事王守仁以建言谪龙场驿丞,贵荣甚敬礼之,守仁贻书贵荣,略曰:“凡朝廷制度,定自祖宗,后世守之,不敢擅改。改在朝廷,且谓之变乱,况诸侯乎?纵朝廷不见罪,有司者将执法以绳之。即幸免一时,或五六年,或八九年,虽远至二三十年矣,当事者犹得持典章而议其后。若是,则使君何利焉?使君之先,自汉、唐以来千几百年,土地人民,未之或改,所以长久若此者,以能世守天子礼法,竭忠尽力,不敢分寸有所违越,故天子亦不得无故而加诸忠良之臣。不然,使君之土地人民,富且盛矣,朝廷悉取而郡县之,谁云不可?夫驿可减也,亦可增也,驿可改也,宣慰司亦可革也,由此言之,殆甚有害!使君其未之思耶?所云奏功升职,意亦如此。夫铲除寇盗,以抚绥平良,亦守士常职。今缕举以要赏,则朝廷平日之恩宠禄位,顾将何为?使君为参政,已非设官之旧,今又干进不已,是无抵极也,众必不堪。夫宣慰,守土之官,故得以世有其土地人民;若参政,则流官矣,东西南北,唯天子所使,朝廷下方尺之檄,委使君以一职,或闽或蜀,弗行,则方命之诛不旋踵而至。若捧檄从事,千百年之土地人民,非复使君有矣。由此言之,虽今日之参政,使君将恐辞之不速,又可求进乎?”后驿竟不减。

    [评]

    此书土官宜写一通置座右。

    【译文】

    土官(元、明以来管领苗蛮之地,官职由土人世袭)安贵荣为人骄傲自大,自认随军出征香炉山功劳不小,朝廷虽加封贵州布政司参政的官职,仍觉得不足以奖赏他出征的功勋,于是奏请皇帝撤减分发龙场驿丞的员额,改由自己递补,做为封赏。

    朝廷将此事交由督府审议,这时兵部主事王守仁为上书营救戴铣,被贬为龙场驿丞。安贵荣一向敬重王守仁,王守仁知道安贵荣上奏撤减龙场驿丞的事后,就写了一封信给他,信

    中说:

    “大凡朝廷法制都由祖先制定,后世子孙严守礼制,不敢擅自更改。如果皇上亲自更改,尚称之为变乱,更何况是大臣呢?纵使皇上不降罪,有关的律法机关也应该按律法定罪;即使很幸运的当时没有追究,但五、六年之后,或者八、九年之后,甚至二、三十年后,仍能拿着状纸追溯前罪。若真有这么一天,对你有什么好处呢?

    “再说了,你的先祖,自汉、唐以来千百年拥有这片土地及人民,从没有变动过,原因就在于世世代代能遵守天子礼法,竭尽忠诚,不敢有丝豪的违越。所以即使身为天子也不能随便加封臣子,否则你的土地肥沃,人民众多,皇上也能任意夺过来仿效内地立为郡县,到时候谁又敢说不行?驿丞可撤减,当然也可以增员,如果驿丞的员额可增减,宣慰司也同样可以,由此看来,减少驿丞员额就连宣慰司也后患无穷,你难道没有深一层分析过吗?

    “你奏本上所说,立下汗马军功,要求晋升官职,也是同样道理。剿灭盗匪,安抚百姓本来就是土官份内职责,现在你多次以建功上书邀赏,那么平日所领的朝廷俸禄又是为的什么呢?再说你已被任命为参政,这已超越了常规,你还上奏邀功,这样贪得无厌,其他大臣一定会觉得难以忍受。

    “再说,朝廷为宣慰土官,律法规定官位世袭,子孙万代能永远保有土地人民;而参政官是流官,官吏受朝廷任命随时调动。东西南北,全凭皇上一句话。朝廷下达一纸公文,任命你一个官职,或是福建,或是四川,你就得马上去。不履新职,抗命杀头的诏命立即就到;若是奉命履职,千百年来世袭的土地,人民就不再归自己所有。从这个角度来看,你虽已任命为参政,应该推辞都来不及,怎会再有其他的要求呢?”

    安贵荣看完信后,再也不敢提撤减驿丞的事。

    [评译文]

    全国所有的土官,都应该把王守仁这封信抄写一遍,做为座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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