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楊終字子山,蜀郡成都人也。年十三,為郡小吏,太守奇其才,遣詣京師受
業,習《春秋》,顯宗時,征詣蘭台,拜校書郎。
建初元年,大旱谷貴,終以為廣陵、楚、淮陽、濟南之獄,徙者萬數,又遠屯
絕域,吏民怨曠,乃上疏曰︰
臣聞“善善及子孫,惡惡止其身”,百王常典,不易之道也。秦政酷烈,違
忤天心,一人有罪,延及三族。高祖平亂,約法三章。太宗至仁,除去收孥。萬
姓廓然,蒙被更生,澤及昆蟲,功垂萬世。陛下聖明,德被四表。今以比年久旱,
災疫未息,躬自菲薄,廣訪失得,三代之隆,無以加焉。臣竊桉《春秋》水旱之
變,皆應暴急,惠不下流。自永平以來,仍連大獄,有司窮考,轉相牽引,掠考
冤濫,家屬徒邊。加以北征匈奴,西開三十六國,頻年服役,轉輸煩費。又遠屯
伊吾,樓蘭、車師、戊己,民懷土思,怨結邊域。傳曰︰“安土重居,謂之眾庶。”
昔殷民近遷洛邑,且猶怨望,何況去中土之肥饒,寄不毛之荒極乎?且南方暑濕,
障毒互生。愁困之民,足以感動天地,移變陰陽矣。陛下留念省察,以濟元元。
書奏,肅宗下其章。司空第五倫亦同終議。太尉牟融、司徒鮑昱、校書郎班
固等難倫,以施行既久,孝子無改父之道,先帝所建,不宜回異。終復上書曰︰
“秦築長城,功役繁興,胡亥不革,卒亡四海。故孝元棄珠崖之郡,光武絕西域
之國,不以介鱗易我衣裳。魯文公毀泉台,《春秋》譏之曰‘先祖為之而己毀之,
不如勿居而己’,以其無妨害于民也。襄公作三軍。昭公舍之,君子大其復古,
以為不舍則有害于民也。今伊吾之役,樓蘭之屯,久而未還,非天意也。”帝從
之,听還徙者,悉罷邊屯。
終又言︰“宣帝博征群儒,論定《五經》于石渠閣。方今天下少事,學者得
成其業,而章句之徒,破壞大體。宜如石渠故事,永為後世則。”于是詔諸儒于
白虎觀論考同異焉。會終坐事系獄,博士趙博、校書郎班固、賈逵等,以終深曉
《春秋》,學多異聞,表請之,終又上書自訟,即日貰出,乃得與于白虎觀焉。
後受詔刪《太史公書》為十余萬言。
時,太後兄衛尉馬廖,謹篤自守,不訓諸子。終與廖交善,以書戒之曰︰
終聞堯、舜之民,可比屋而封;桀、紂之民,可比屋而誅,何者?堯、舜為
之堤防,桀、紂示之驕奢故也。《詩》曰︰“皎皎練絲,在所染之。”上智下愚,
謂之不移;中庸之流,要在教化。《春秋》殺太子母弟,直稱君甚惡之者,坐失
教也。《禮》制,人君之子年八歲,為置少搏,教之書計,以開其明;十五置太
傅,教之經典,以道其志。漢興,諸侯王不力教誨,多觸禁忌,故有亡國之禍,
而乏嘉善之稱。今君位地尊重,海內所望,豈可不臨深履薄,以為至戒!黃門郎
年幼,血氣方盛,既無長君退讓之風,而要結輕狡無行之客,縱而莫誨,視成任
性,鑒念前往,可為寒心。君侯誠宜以臨深履薄為戒。
廖不納。子豫後坐縣書誹謗,廖以就國。
終兄鳳為郡吏,太守廉範為州所考,遣鳳侯終,終為範游說,坐徙北地。帝
東巡狩,鳳皇黃龍並集,終贊頌嘉瑞,上述祖宗鴻業,凡十五章,奏上,詔貰還
故郡。著《春秋外傳》十二篇,改定章句十五萬言。永元十二年,征拜郎中,以
病卒。
李法字伯度,漢中南鄭人也。博通群書,性剛而有節。和帝永元九年,應賢
艮方正對策。除博士,遷侍中、光祿大夫。歲余,上疏以為朝政苛碎,違永平、
建初故事;宦官權重,椒房寵盛,又譏史官記事不實,後世有識,尋功計德,必
不明信。坐失旨,下有司,免為庶人,還鄉里,杜門自守。故人儒生時有侯之者,
言談之次,問其不合上意之由,法未嘗應對。友人固問之,法曰︰“鄙夫可與事
君乎哉?敬患失之,無所不至。孟子有言︰‘夫仁者如射,正己而後發。發而不
中,不怨勝己者,反諸身而已矣。’”在家八年,征拜議郎、諫議大夫,正言極
辭,無改于舊。出為汝南太守,政有聲跡。後歸鄉里,卒于家。
翟 字子超,廣漢雒人也。四世傳《詩》。 好《老子》,尤善圖緯、天文、
歷算。以報舅仇,當徙日南,亡于長安,為卜相工,後牧羊涼州。遇赦還。仕郡,
征拜議郎,遷侍中。
時,尚書有缺,詔將大夫六百石以上試對政事、天文、道術,以高第者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