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左傳杜注裂 紀大夫子帛者裂 字也公羊以帛字作伯字而不能傳曰無聞焉爾�b梁有二說一說以伯字連下讀曰紀子紀君也伯者長也伯莒子者謂其盟時長莒君而使為伯也一以伯字連上讀曰紀君長于莒君而為盟則從來書盟並不列長次于文中蔡衛滕薛儼然爭長次而書並不及況以無據之長次可上可下而臆解經文豈可為訓乃胡氏不知何據謂經文有闕一如甲戌巳丑之兩及而俗儒解者謂子伯皆爵名一人而兩爵自必有誤夫子因闕疑而慎言其余則公�b氏所誤 不見策書其擬議固不足怪胡氏豈不讀左傳而其說如此此必謂左氏不足據耳夫不讀左傳當讀他書許氏說文 曰 帛俱是繒而徐注以 為傳符之帛謂 門傳符當用帛邊以為信則 名帛字在杜注原自可據況經字有必不可易者不讀漢書乎終軍出 吏予軍 而軍棄之舊制凡 吏譏察出入必書帛為符裂而分之曰裂 則此一裂字在左氏受簡書時必不豫知有終軍之事而改此文而終軍在漢武朝亦並不知春秋之更有左氏而故造此事以求陰合于簡書之事此則履之必為裂帛之必不可為伯有斷然者(簡書�X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