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名代字更判兩種︰一指所語者,一指前文者。
指所語者,當前對語,不呼本名,惟取公共之字以代人己所稱。己者,發語者也,其代字為「吾」「我」「余」「予」諸字。人者,或為所為語者,其代字為「彼」「夫」二字。凡此代字,可無前詞而直指者也。各字用法不同,今為引書一一以明知。
發語者吾字,按古籍中用于主次、偏次者其常,至外動後之賓次,惟弗辭之句則間用焉,以其先乎動字也。若介字後賓次,用者僅矣。
用于主次。
孟公下︰吾甚慚于孟子。——「吾」在主次。
用于偏次。
孟梁上︰王曰何以利吾國,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三「吾」皆偏次也。
用于賓次。
左襄十一年︰楚弱于晉,晉不吾疾也。——猶雲「晉不疾吾也。」此為弗辭之句,「吾」代字,止詞,在賓次,而先于外動「疾」字。弗辭之句,止詞為代字,位概先其動字,其例見後。
韓送廖道士序︰訪之而不吾告,何也?——同上。
用于介字後賓次。
左成十六︰夫子當與吾言于楚,必是故也。——「吾」在賓次,而為介字司詞,其僅見也。
同一句法,孟子則易為「我」字。
孟滕上︰昔者夫子嘗與我言于宋,于心終不忘。
我、予兩字,凡次皆用焉。
用于主次。
論為政︰我對曰無違。
孟萬上︰予既烹而食之矣。——此主次也。
用于偏次。
孟梁上︰于我心有戚戚焉。
又公下︰于予心猶以為速。——此偏次也。
用于動字後賓次。
孟梁上︰願夫子明以教我。
又公上︰爾何會比予于是?——此動字後之賓次也。
用于介字後賓次。
孟離下︰尹公之他學射于我。
論述而︰天生德于予。——此介字後賓次也。
惟「我」字古書皆用之,而「予」字則論孟而外,鮮見于他書者。ゝ
史封禪書︰九合諸侯,一匡天下,諸侯莫違我。
左傳呂相絕秦書內「我」字數見。
史留侯世家︰為我楚舞,吾為若楚歌。
余字用于主次與動字後賓次者居多;若偏次,有間以「之」字者;而介字後賓次則罕見。
用于主次、賓次。
左宣十五︰余,而所嫁婦人之父也。
史晏子列傳︰余雖為之執鞭,所忻慕焉。——此主次也。
楚辭離騷︰名余曰正則兮,字余曰靈均。——「余」兩用,皆動字後賓次也。
韓丞廳壁記︰余不負丞而丞負余。——「余」兩用,一主次,一賓次。
用于偏次。
史自序︰是余之罪也夫,是余之罪也夫,身毀不用矣。——「余」在偏次,間以「之」字。
左襄十四︰是而子殺余之弟也。——同上。
又襄十︰既無武守而又欲易余罪。——同一偏次而無「之」字為間矣。
「吾」「我」「予」之為偏次也,概無「之」字為間,而「余」字有之,故特表之。
朕、臣兩字,亦發語者自稱也,書經用之。古者貴賤皆自稱「朕」,秦始皇二十六年,定「朕」為皇帝自稱,臣下不得 焉,至今仍之。古者「臣」字亦對人之通稱,非如後世之專指臣下也。
朕。
書大禹謨︰朕宅帝位。
又湯誥︰罪當朕躬。
史始皇本紀︰吾慕 人,自謂「 人」,不稱「朕」。——所引「朕」字,一主次,一偏次,一賓次。
至「台」字則散見于書經。
臣。
史信陵君列傳︰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親數存之。——「臣」乃朱亥對公子自稱,非有君臣之分。「臣」者,僕也,如今之自稱「僕」雲,秦後乃專指臣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