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本應下,耽閣失治,或為 藥羈遲,火毒壅閉,耗氣搏血,精神迨盡,邪火獨存,以致循衣摸床,撮空理線,筋惕肉�r,支體振戰,目中不了了,皆緣應下失下之咎,邪熱一毫未除,元神將脫,補之則邪毒愈甚,攻之則幾微之氣不勝其攻,攻不可,補不可,補瀉不及,兩無生理,不得巳,勉用陶氏黃龍湯,此證下亦死,不下亦死,與其坐以待斃,莫如含藥而亡,或有回生於萬一者。
偶齋雲,應下失下,比比皆然。
黃龍湯方大黃\ 厚樸\ 枳實\ 芒硝\ 人參\ 地黃\ 當歸,照常煎服。
按前證實為庸醫耽閣,及今投劑,補瀉不及,然大虛不補,虛何由以回,大實不瀉,邪何由以去,勉用參地以回虛,承氣以逐實,此補瀉兼施之法也,或遇此證,純用承氣,下證稍減,神思稍甦,續得支體振戰,怔仲驚悸,心內如人將補之狀,四 反厥,眩暈郁冒,項背強直,並前循衣\ 摸床\ 撮空等證,此皆大虛之候,將危之證也,急用人參養榮湯,虛候少回,速可屏去,蓋傷寒瘟疫,俱系客邪,為火熱燥證,人參固為益元氣之神品,偏於益陽,有助火固邪之弊,當此又非良品也,不得巳而用之。
人參養榮湯人參"八分﹝\ 麥門冬"七分﹝\ 遼五味"一錢﹝\ 地黃"五分﹝\ 當歸"八分﹝\白芍藥"一錢五分﹝\ 知母"七分﹝\ 陳皮"六分﹝\ 甘草"五分,照常煎服。
如人方肉食而病適來,以致停積在胃,用大小承氣連下,惟是臭水稀糞而巳,於承氣湯中,但加人參一味服之,雖三四十日所停之完谷及完肉,於是方下,蓋承氣藉人參之力,鼓舞胃氣,宿物始動也。
偶齋雲,人參能助下藥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