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咸康中,豫州刺史毛寶,戍邾城。有一軍人,于武昌市,買得一白龜,長四五寸,置甕中。養之漸大,放江中。後邾城遭石氏敗,赴江者莫不沉溺。所養人被甲入水中,覺如墮一石上。須臾視之,乃是先放白龜。既得至岸,回頭而去幽明
錄。
近見捕龜舟中,龜數動以千計。鋸殼之時,慘不可言。倘有仁人買而放之,陰功莫量也。
宋時黃叔達,見同學友欲剝一龜,買而放之。後大病時,其子來探親。路遇一老人曰,余姓歸,前日人將殺我,尊公救之。此恩未報,今尊公因食魚過多而成疾,急用姜附湯可愈。言旋不見。後服之果愈。叔達知為放龜之報好生
錄。
龜為四靈之一,其性至靈。普勸同志,隨力買放,必獲福報也。
山陰縣孔愉,路遇龜,皆買放。至吳興余不亭,見人籠龜于路,愉亦買而放之,至水反顧視。愉及封此亭侯而鑄印,龜首回屈,三鑄不正,有似昔龜之顧。愉悟,乃取而佩焉。及愉卒,有龜餃樹種于墓上,堅勁如鐵。至今名為龜餃樹,橋名龜回橋同善
錄。
此報之奇而巧者也。
秣陵令,中山劉沼。梁天監三年,為建康監。與門生作食次,灶里得一龜,長尺許,在灰中,了不以燔炙為弊。劉為設齋會,放之于婁湖。劉俄遷秣陵令續異
記。
設齋放龜,放生中之誠心者也。
海寧人,王屠,與其子出行。遇漁父持大龜,買歸置之廚下,將以為羹。鄰有江西商人見之,請以千錢贖焉。且曰,此九尾神龜也,買放之有大功德。驗之,果九尾。王竟烹之,父子共啖。是夕大水自海中來,床榻皆浮。王屠父子,竟漂流不知去向。人咸曰,此殺害神龜之報也感應篇注。
不特九尾神龜,買放有大功德也。凡屬龜類,救之必獲福報。
康熙戊寅三月間,石門縣漕糧倉,走遞夫鄭大,掘地得五六龜,各長二尺有余,烹而食之。是晚即狂亂作龜語曰,我弟兄自明朝成化年間,修行至今,與汝何仇,將我輩殺食。汝死有余辜矣。腹中似有物嚙其腸胃,號呼徹夜,次早而斃說鈴。
即今所食者,豈無修行之龜乎。曷不戒之,且隨力買放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