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上 三十三、深淺上下所宜

類別︰子部 作者︰明•高武 書名︰針灸節要

    補須一方實深取之,稀按其,以極出其邪氣,一方虛淺刺之,以養其脈,疾按其,無使邪氣得入,邪氣來也緊而疾,谷氣來也徐而和,脈實者,深刺之,以泄其氣。

    脈虛者,淺刺之,使精氣無得出,以養其脈,獨出其邪氣,刺諸痛者,其脈皆實。

    故曰從腰以上者,手太陰陽明皆主之,從腰以下者,足太陰陽明皆主之,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病在頭者取之足,病在腰者取之,病生于頭者頭重,生于手者臂重,生于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從生者也。

    香氣在毛,夏氣在皮膚,秋氣在分肉,冬氣在筋骨,刺此病各以其時為齊,故刺肥人者秋冬之齊,刺瘦人者春夏之齊,病痛陰也。痛而以手安之不得者陰也。

    深刺之,病在上者陽也。病在下者陰也。癢者陽也。淺刺之,病先起于陰者,先治其陰而後治其陽,病先起于陽者,先治其陽而後治其陰,刺熱厥者留針反為寒,刺寒厥者留針反為熱,刺熱厥者二陰一陽,刺寒厥者二陽一陰,所謂二陰者刺二陰也。

    一陽者刺一陽也。久病者邪氣入深,刺此者深內而久留之,間日而後刺之,必先調其左右,去其血脈,刺道畢矣。凡刺之法,必察其形氣,形肉未脫,少氣而脈又躁,躁厥者必為繆刺之。○脈之所居,深不見者刺之,微內針而久留之,以致其空脈氣也。脈淺者勿刺,按絕其脈乃刺之,無令精出,獨出其邪氣耳。

    所謂三刺則谷氣出者,先淺刺絕皮以出陽邪,再刺則陰邪出者,少益深,絕皮致肌肉,未入分肉間也。已入分肉之間,則谷氣出。故刺法曰︰始淺刺之,以逐邪氣,而來血氣,後刺深之,以致陰氣之邪,最後刺極深之,以下谷氣,此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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