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發三傳—賊克

類別︰子部 作者︰不詳 書名︰六壬大全

    取課先從下賊呼,若無下賊上克初。

    初傳之上名中次,中上加臨是末居。

    三傳既定天盤將,此是入式法第一。

    天盤、四課排好後,就要從四課中取三傳。四課中,寫在上面的那一排簡稱著“上”,寫在下面的那一排簡稱著“下”。先尋四課中上和下有沒有相克,如果有相克,即可以用此定初傳。注意,先是一對一的論,即第一課的上對第一課的下,第二課的上對第二課的下,第三課的上對第三課的下,第四課的上對第四課的下,看各自有無相克。如丁丑日子時申將,申(月將)加在地盤子位(時辰)布天盤,天盤和四課如下︰

    丑寅卯辰

    子巳

    亥午

    戌酉申未

    ↓ 巳酉亥卯

    酉丑卯丁

    元

    首 初巳

    中丑

    末酉

    第一課,丁和卯,卯生丁,二者不克;第二課,卯和亥,亥生卯,二者不克;第三課,丑和酉,丑生酉,二者不克;第四課,酉和巳,巳火克酉金,二者相克,巳克酉,則取巳為初傳。

    巳為初傳既定(初傳又叫“發用”,或“用”),則要尋中傳、末傳。“初傳之上名中次,中上加臨是末居”,地盤巳宮坐丑,則丑為中傳,地盤丑宮坐酉,則酉為末傳。

    如丙戌日巳時申將

    申酉戌亥

    未子

    午丑

    巳辰卯寅

    辰丑亥申↑

    丑戌申丙

    初申重

    審

    中亥

    末寅

    第一課,丙克申;第二課,申和亥無克;第三課,戌和丑無克;第四課,丑和辰無克。四課中只有第一課丙和申相克,故取申為初傳。申宮的本位坐亥,則亥為中傳,亥宮的本位坐寅,則寅為末傳。

    賊克法,所謂賊,就是指下克上,稱著“賊”;所謂克,就是上克下,稱著“克”。其實都是相克的意思,只是上下不同,故叫法不同。

    凡取克為用,不論上克,下克,俱取上一字,不用下一字。

    四課中只有一個上克下,稱著“元首課”,則取上克下的那個“上”為初傳,如例一;或者四次中只有一個下克上,如例二,則取下克上的那個“上”為初傳,如例二,稱著“重審課”。

    另︰如果四課中有兩課相克,一為下克上,一為上克下,其余二課無克,“取課先從下賊呼”,則取下克上者為初傳,即上面被克的那個支為初傳,再據此求中傳、末傳,而另外一個上克下就不用管它了。

    當然,六壬四課中如果不止一個上克下或下克上,如出現了二、三、四個上克下,或者二、三、四個下克上,或既有一二個上克下,又有一二個下克上,或者四課中並無相克,如何定初傳以及中末傳呢,則要用另外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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