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發三傳—比用

類別︰子部 作者︰不詳 書名︰六壬大全

    (知一)

    下賊或二三四侵,若逢上克亦同雲。

    常將天日比神用,陽日用陽陰用陰。

    若或俱比俱不比,立法別有涉害陳。

    四課中若有二三下克上者,或有二三上克下者,當取與日干相比者為用,名“比用”,亦名“知一”。如甲日用子、寅等陽支,乙日用丑、卯等陰支(按︰甲丙戊庚壬屬陽,子寅辰午申戌屬陽;乙丁己辛癸屬陰,丑卯巳未酉亥屬陰)。

    如壬辰日巳時辰將

    辰巳午未

    卯申

    寅酉

    丑子亥戌

    寅卯酉戌

    卯辰戌壬

    戌

    酉

    申

    辰加巳起天盤。第一課壬和戌,戌克壬;第二課,戌和酉,不克;第三課,辰和卯,卯克辰;第四課,卯和寅,不克。可知第一課壬和戌相克,第二課辰和卯相克,而這兩課都是上克下,如何取初傳(發用)呢?而初傳必是在戌和卯中選一個。

    “陽日用陽陰用陰”,陽日用陽支發用,陰日用陰支發用,壬屬陽,則取陽支發用,戌屬陽,卯屬陰,則必取戌發用。戌為初傳,戌宮本位坐酉,酉為中傳,酉宮本位坐申,申為末傳。

    另︰如果有兩三個下克上,同時又有一個上克下或兩個上克下,則不必去理會上克下的,只管下克上的,這兩個下克上的,再用上面的“比用法”求初傳。掌握一個原則,“取課先從下賊呼”。

    如果日干屬陽,有兩、三個下克上的“上”都屬陽,都與日干陰陽相同或都與日干陰陽不同;或者,日干屬陰(無下克上,如有下克上則只管下克上),有兩、三個上克下的“上”都屬陰,都與日干陰陽相同或都與日干陰陽不同;如何發用呢,“若或俱比俱不比,立法別有涉害陳”,則要用另外講述的”涉害“法了,涉害法較為復雜難懂。


如果你對六壬大全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六壬大全》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