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五行用事

類別︰子部 作者︰不詳 書名︰御定星歷考原

    《神樞經》曰︰“五行旺各有時,惟土居無所定,乃于四立之前各旺一十八日。”

    《歷例》曰︰“立春木,立夏火,立秋金,立冬水,各旺七十二日,土于四立之前各旺一十八日,合之亦為七十二日,總三百有六十而歲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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