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三伏
類別︰子部 作者︰不詳 書名︰
御定星歷考原
《歷例曰》︰“三伏者,四時代謝,皆以相生,立春以木代水,水生木也;立夏以火代木,木生火也;立冬以水代金,金生水也;至于立秋以金代火,金畏火克,故至庚日,則必伏藏。庚者,金也,金氣伏藏則火益熾。三,陽數也,故夏至後第三庚為初伏,第四庚為中伏,立秋後初庚為未伏,謂之三伏。如夏至日得庚便為初庚,立秋日得庚,亦即為未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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