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牧養
類別︰子部 作者︰不詳 書名︰
御定星歷考原
納畜附
《歷例》曰︰“凡孳育禽魚,豢養獸類等事,宜六儀、母倉、天倉、生氣、四相,忌月害、月殺、月刑、建、破、平、收日,納畜宜定日,忌與前同,又戌日忌納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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