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勇第八 第十三条   芋尹文、司马子期

类别:集部 作者:刘向(西汉) 书名:新序

    【 原文】

    芊尹文者,荆之欧鹿彘者也。司马子期猎于云梦,载旗之长拽地。芊尹文拔剑齐诸轼而断之,贰车抽弓于韔,援矢于筩,引而未发也。司马子期伏轼而问曰:“吾有罪于夫子乎?”对曰:“臣以君旗拽地故也。国君之旗齐于轸,大夫之旗齐于轼。今子荆国有名大夫而减三等,文之断也,不亦可乎?”子期悦,载之王所,王曰:“吾闻有断子之旗者,其人安在?吾将杀之。”子期以文之言告,王悦,使为江南令,而大治。

    【译文】

    芋尹文,是楚国主管驱赶兽类的小官。司马子期在云梦打猎,车上插着旗子,旗子的飘带拖到地上,芋尹文拔出剑来,齐着车后横木把飘带斩断。司马子期副车上的随员从弓袋里拿出弓来,从箭筒里抽出箭来,把弓拉满准备射箭。司马子期靠在车轼上间芋尹文道:“我有什么地方对不住先生您码?”芋尹文答道:“臣下因为您旗子的飘带拖到地上,才这样做。天子的旗子飘带拖到地上,诸侯的旗子飘带和车箱底板一样齐,大夫的旗子飘带只达到车较的高度。现在您是楚国知名的大夫,但却抹煞这三个等级的差别,我把您旗子的飘带斩断,不是很合道理的吗?”子期听了很高兴,就让他上车,一起到王宫去,楚王说:“我听说有个把您的旗子斩断的人,这个人在哪里?我要杀了他。”子欺把芋尹文的话报告楚王,楚王很高兴,就派芋尹文为江南邑的地方长官,江南邑被治理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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