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君子知至學之難易而知其美惡,然後能博喻,能博喻然後能為師,能為師然後能為長,能為長然後能為君。故師也者,所以學為君也,是故擇師不可不慎也。《記》曰“三王四代唯其師”。其此之謂乎!
【解釋】
至學,至于學。遲鈍的學生學習難;聰穎的學生學習易。
美惡,學生資質高下。
博喻,
長,領導。
君,統治者。
擇師,官府選拔教師的人選。
三王,夏禹、商湯、周文王。
四代,虞夏商周。
【譯文】
君子必須了解學生在學習時的難易實際,他們對于哪些知識能力的掌握感到困惑疑難,他們對于哪些知識能力感到簡單易學,君子還了解學生個人資質的差異,各人有哪些長處有哪些短處,了解了這些學情以後,君子才能夠根據具體實際,從多個不同方面對學生作多方面的啟發誘導。能夠聯系實際從多方面啟發誘導學生,才能當好教師。
只有能夠當一個好教師的人,才能勝任基層領導的職務;能夠勝任基層領導的職務了,才能夠做一個統治者。
所以說,做教師,就是學習做國家統治者的一個必由步驟。因為這樣,所以選擇教師人選是不可不慎重的。
古書上說︰“古代聖賢的君王都把教師選拔當作首要任務”。就是說的這個道理啊!
【解讀】
第十三章闡釋選擇教師的重要性。
古代對于教師選拔很嚴格,尤其是國家級的教育機構。
有優秀的教師,才有優質的教育;有優質的教育,才有國家棟梁之才;有國家棟梁之才,才有興旺發達的國家振興。究其根底,教師優劣與國家人力資源優劣息息相關,與國運興衰息息相關。
在很多書上,我們都看到過一個牌位,上面寫著“天地君親師”五個大字。“師”是與天地,與國君,與父母並列的。這個牌位上所體現的觀念,在本章節的學習中可以得到了解。
既然如此,那麼,教師人選的選拔就格外重要了。
並不是你願意做教師,你就可以做教師的。
教師職業,與許多職業不同,從業人員應該在自願人員的選拔中產生。
遠溯到上個世紀70年代末到90年代前期,教師的培養是從中專師範開始的。而當時能夠上中專師範的,是各個城市初中應屆畢業生的最拔尖的優秀學生。我們武漢市有第一師範和第二師範,分別培養小學教師和幼兒園教師。至于中學教師的培養任務則由華中師範大學來承擔,選拔的是當年應屆畢業生的最優秀的學生。
選拔的標準,除了文化知識考核必須最優以外,還有面試,進行綜合素質考察。例如演講素質、藝術素質、心理素質,甚至五官長相等等。條件嚴格到了十分苛刻的程度。
當時,基礎教育學校把最優秀的學生選拔出來以後,還要組織專人對這些學生進行考前面試前的緊急培訓,同時還要想盡辦法打通關節疏通渠道,想做點手腳,以期提高本校師範學生提前錄取的比例,來營造良好的社會聲譽。
這一批人做老師,當年也是過五關斬六將,除了所謂的政治出生因素這個硬杠杠外,以文化成績為衡量標準,從初中到高中再到師範,經過了三輪次百分之一的選拔。以後,還經歷了一次在崗的淘汰性選拔,75%的人都被淘汰了。剩下來的這一撥20來歲的年輕教師從此就留在了學校。
當然,當時,所有的教師,都在學校里領取著十分微薄的低工資!
回想起來,做老師,再不需要選拔,那就是上個世紀90年代後期以來的事情了,也就是教師的工資漸漸漲起來了的時候,就是教師再也不是“窮老九”的時候。
沒有了政府提前批的選拔政策,似乎任何人,只要願意,就可以去報考師範院校了。高考的一本線二本線等本科線專科線劃得越來越清晰越“科學”,社會職位招聘只關注是否重點院校文憑,教師選拔竟然無聲無息的猝然“死亡”!師範院校被社會被優秀學生忽略了,師範中專被擠兌在職專職高的角落里,報考師範再也不是優秀學生的專利了,甚至再也不是優秀學生願意眷顧停留意向了,就連勉強進了師範學校的果真學成優秀的學生,畢業以後的首要就職選擇也不是教育!
目前,地區對于教師的職後教育,充分考慮了這個令人憂心如焚的事實。只是,職後的繼續教育,很多時候,停留在形式的空殼上。
溫家寶ZF在2008年注意到了這些問題,意識到了這些問題的嚴重性,專門出台了鼓勵應屆畢業生讀師範的措施,但是,這些措施並沒有把自願與選拔結合起來,還是在單一的強調自願,而且依然取消了嚴格的師範面試選拔。因此,雖然,師範報考有了一些特殊的政策,但是,還是無法逃避沒有優秀學生報考的尷尬。
10多年的時間,沒有優秀學生報考師範院校,這意味著什麼?仔細想想,稍微清白一點的人,就應該有冷汗淋灕的答案。
至少10多年以後,我們國家靠怎樣的教師為國家為社會輸送高素質的人才?又如何實現由人力資源的大國走向人力資源強國的夢想?
你的背脊上沒有冷汗嗎?
補記︰3月30日看到了新京報的一則新聞︰
今年開始,全國各地中小學新任教師應全部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公開招聘考試,按規定程序擇優聘用,不得再以其他方式和途徑自行聘用教師。
教育部日前就進一步做好中小學教師補充工作發出通知。教育部表示,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國家或地方“特崗計劃”的實施,統籌考慮本行政區域內教師崗位需求情況,合理安排中小學教師自然減員補充,統一組織教師公開招聘考試,按規定程序擇優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