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曾子寢疾(2),病ゞ,樂正子春坐于床下(4)。曾元、曾申坐于足(5),童子隅坐而執燭(6)。童子曰︰“華而 (7)。大夫之簀與(8)?”卜也!”子春曰︰“止!”曾子聞之。瞿然曰(9)︰“呼(10)!”曰︰“華而 ,大夫之簀與?”曾子曰︰“然。斯季孫只賜也(11)。我未之能易也。元,起,易簀。”自此始也。曾子曰︰“夫子之病革矣(12),不可以變(13),幸而至于旦(14),請敬易之。”曾子曰︰“爾之愛我也不如彼(15),君子之愛人也以德,細人之愛人也以姑息(16)。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斃焉(17),斯已矣(18)。”舉扶而易之(19),反席未安而沒(20)。
【注釋】
ヾ本節選自《檀弓》上。ゝ曾子︰孔子得弟子, 名參,字子輿。寢疾︰病倒,臥病。 (3)病︰意思事病情嚴重。 (4)樂(le)正子春︰曾子的學生。ぁ曾元、曾申︰曾子的兒子。 (6)隅︰牆角。(7) (huan)︰光澤。(8)簀(ze)︰席子。與︰表示疑問的語氣詞。(9)瞿(ju)然︰驚懼的樣子。 (10)呼(xv)︰同“吁”,嘆息聲。(11)斯︰這。季孫︰季孫氏,魯國的大夫。(12)革(ji)︰危急。(13)變︰意思是移動。(14)幸︰希望。(15)爾︰你。彼︰他。這里指童子。(16)細人︰小人。(17)得正︰合于正禮。(18)已︰意思是可以。(19)舉︰起,抬起。(20)反︰同“返”。沒︰同“歿“,死去。
【譯文】
曾子病倒在床上,病情嚴重。樂正子春坐在床下,曾元、曾申坐在腳旁,童僕坐在牆角,手拿燭火。童僕說︰“席子花紋華麗光潔,是大夫用得席子吧?”樂正子春說︰“住口!”曾子听到了,突然驚醒過來說︰“啊!”童僕又說到︰“席子花紋華麗光潔,是大夫用得席子吧?”曾子說︰“是的,這是季孫送給我的,我沒有力氣換掉它。元啊,扶我起來,把席子換掉。”曾元說︰“您老人家的病已很危急了,不能移動,希望能等到天亮,再讓我來換掉。”曾子說︰“你愛我不如愛那童僕君子愛人是用德行,小人愛人是姑息遷就。我現在還要求什麼呢?我只盼望死得合于正禮罷了。”于是大家扶起曾子,換了席子,再把他扶回到床上,還沒有放安穩,曾子就去世了。
【讀解】
《儒林外史》中的嚴貢生臨死前伸出兩個手指,示意為節省燈油要掐滅一根,露出十足的守財奴的嘴臉,吝嗇的本性至死不改。曾子臨死前要求換掉華麗的臥席,卻不是出于慳吝,而是以言行維護他所信奉的“禮”——不是大夫的身份不得受大夫的餓禮遇。曾子的舉動與嚴貢生的守財奴有著質的不同。為了維護自己的信念,他慎終如始,嚴于律己,直至去世。
曾子換席子的做法不可仿效,但他的精神大可借鑒的。常言說︰“正人先正己。”要求別熱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否則便不會有說服力。做人的嚴謹應當體現在遵守規則之上,尤其是細小的事,更能見出真精神。
精神源于信念,信念事對自己所確認的價值和意義的執著追求。沒有信念做支撐,可能憑興之所至地做一些事,卻不可能始終如一,不可能在大大小小的事上都表現出完全的一致性。局外人,營營苟苟的人,事不可能理解這一點的。
人在生活中的確應當有精神,不管這種精神的具體內容是什麼,它都會使我們的言行有所歸依,有軌可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