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針法 七十三難

類別︰子部 作者︰扁鵲(戰國) 書名︰難經

    曰︰諸井者,肌肉淺薄,氣少不足使也,刺之奈何?

    然︰諸井者,木也;滎者,火也。火者,木之子,當刺井者,以滎瀉之。故經言,補者不可以為瀉,瀉者不可以為補,此之謂也。

    【 譯文】

    向︰人體各個井穴,都在肌肉淺薄的部位,經氣微少,不足以使用針刺瀉法,若用針刺瀉法,當怎樣運用呢?

    答︰五髒所屬的各個井穴,在五行中都是屬木;榮穴,都是屬火。火是木之子,應當針刺井穴的,可以據實者瀉其子的原則,而改榮穴施行瀉法。所以古典醫書上講,用補法的不可以用瀉法,用瀉法的不可以用補法,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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