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草書之體,如人坐臥行立,揖遜忿爭,乘舟躍馬,歌舞擗踴,一切變態,非苟然者。又一字之體,率有多變,有起有應,如此起者,當如此應,各有義理。右軍書“羲之”字、“當”字、“得”字、“深”字、“慰”字最多,多至數十字,無有同者,而未嘗不同也,可謂從欲不逾矩矣。大凡學草書,先當取法張芝、皇象、索靖、章草等,則結體平正,下筆有源。然後仿王右軍,申之以變化,鼓之以奇崛。若泛學諸家,則字有工拙,筆多失誤,當連者反斷,當斷者反續,不識向背,不知起止,不悟轉換,隨意用筆,任意賦形,失誤顛錯,反為新奇。自大令以來,已如此矣,況今世哉!然而襟韻不高,記憶雖多,莫湔塵俗,若風神蕭散,下筆便當過人。自唐以前多是獨草,不過兩字屬連;累數十字而不斷,號曰“連綿”、“游絲”,此雖出于古人,不足為奇,更成大病。古人作草,如今人作真,何嘗苟且。其相連處,特是引帶。嘗考其字,是點畫處皆重,非點畫處偶相引帶,其筆皆輕,雖復變化多端,而未嘗亂其法度。張顛、懷素最號野逸,而不失此法。近代山谷老人自謂得長沙三昧,草書之法,至是又一變矣。流至于今,不可復觀。唐太宗雲︰“行行如縈春蚓,字字如綰秋蛇。”惡無骨也。大抵用筆有緩有急,有有鋒,有無鋒,有承接上文,有牽引下字,乍徐還疾,忽往復收。緩以效古,急以出奇;有鋒以耀其精神,無鋒以含其氣味。橫斜曲直,鉤環盤紆,皆以勢為主。然不欲相帶,帶則近俗,橫畫不欲太長,長則轉換遲;直畫不欲太多,多則神痴。以捺“ ”代“T”,以發代“ ”,“ ”亦以捺代,惟“ぜ”則間用之。意盡則用懸針,意未盡須再生筆意,不若用垂露耳。
【譯文】
草書的字形,有的像人坐臥行立,有的像人揖讓忿爭,有的像人乘船馳馬,有的像人歌舞痛哭,這一切變化,都不是隨便形成的。就結體來說,每一個字,大都有好幾種變化,有起有應,怎樣起該怎樣應,都有一定的道理。王右軍法帖里,“羲之”二字,“當”字、“得”字、“深”字、“慰”字最多,有多至幾十個的,沒有一個相同,而實際又沒有一個不同,真可以說隨心隨欲,不越規矩了。大凡學草書,先當取法張芝、皇象、索靖等各家章草,那麼結體自然平正,下筆就有來歷。然後再學王右軍,學他的變化來豐富自己的筆法,學他的雄奇來擴展自己的氣勢。如果說泛泛地遍學各家,那麼各家書法有工有拙,引用不當,下筆定多失誤,當連的反斷,當斷的反連,也不知什麼是相向相背,怎樣來起筆收筆,什麼是轉鋒換筆,只是隨便下筆,信筆成字,錯亂顛倒,反當新奇。這種情況,自王獻之以後已都如此,何況今世!但如胸襟不廣,肚子里盡多古人筆法,終洗不了庸俗氣息;相反如胸襟開朗,不一定記得多少古法,一下筆自然就比別人高明。唐以前的草書,多數是獨體,至多不過兩字相連,至于幾十字連續,號稱“連綿草”、“游絲草”,雖古人曾有此寫法,但如視為當然,不是為奇,那便大錯特錯。古人寫草書,也如今人寫正楷,何嘗隨便?它的相連處,只是筆鋒牽帶而已。我曾分析古人草書,凡是點畫的地方,下筆都重,不是點畫的地方,筆鋒偶爾帶過,其勢都輕,盡管變化多端,未嘗違反這個法度。張旭、懷素最稱放縱,也不離這法則。近代黃山谷自稱得懷素秘傳,草法到他手里,又為之一變,他的流派,傳到現在,就不值得一看了。唐太宗說︰“一行行像蚯蚓那樣屈曲,一字字像秋蛇那樣扭結。”他是用這話來批評那些沒有骨力的草書的。大抵用筆有緩的,有急的,有露鋒的,有藏鋒的;有的承接上文,有的牽引下面,看似遲緩,其實快速,正在行進,突然回鋒;遲緩所以摹擬古意,快速所以出奇制勝;露鋒所以顯示精神,藏鋒所以見其蘊藉。總之,無論橫斜曲直,加環纏繞,一以得勢為主,但點畫之間,不可彼此牽帶,一牽帶就近于俗。又橫畫不可太長,長了換鋒就不方便;直畫不可太多,多了精神就板滯。用“ ”代替“T”,用“]”代替“ ”,“ ”也有用“ ”代替的,“ぜ”只是有時用一用。如筆意已盡,那麼可用“懸針”結束,如筆意未盡而要另起新意,那就不如用“垂露”了。
【解讀】
對于草書的學習,姜夔認為,草書家的成功基于兩點︰技法與領悟。
從技法來說,技法的精熟極為重要︰“點畫處皆重,非點畫處偶相引帶,其筆皆輕,雖復變化多端,而未嘗亂其法度。”即使“張顛、懷素最號野逸,而不失此法。”換句話講,成功的草書作品,無不依賴純熟的技法。草書的學習,應當先從張芝、皇象、索靖等人的章草學得平正之法,再進而學習王羲之,才是正路。此外,對于草書偏旁的符號化,姜夔也有所認識。他以“當”字、“得”字、“深”字、“慰”字字形以及捺畫替代其他筆畫為例所作的說明,足可見出他對于字形結構的重視。在這段書論之中,姜夔還從技法層面批評了連綿草、游絲草的過分纏繞引帶,並以王獻之與黃庭堅為例進行批判。雖然站在書法史的角度,我們並不完全同意姜夔的觀點,但是,如果將當代許多行草書家的纏繞與黃山谷、王獻之以及明代草書家王鐸、傅山的纏繞相比,姜夔所提出的避免過分纏繞的觀點,無疑仍然有著很強的現實意義。
同時,姜夔也認識到,單憑技法並不能創作出草書精品,草書的創作必須依賴書家的胸襟與領悟︰“襟韻不高,記憶雖多,莫湔塵俗;若風神蕭散,下筆便當過人。”字外功也是草書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所謂字外功,對于草書家而言,並不是讀幾本書就可以解決的。更重要的是要具備良好的藝術感覺,而藝術感覺很多時候來源于對外界事物的感悟,即通過外物來悟得草書︰“草書之體,如人坐臥行立,揖遜忿爭,乘舟躍馬,歌舞擗踴,一切變態,非苟然者。”這種通過外物悟得書法之妙的例子,我們還可以找出許多︰張旭“始見公主擔夫爭道,又聞鼓吹,而得筆法意,觀公孫氏舞劍器而得其神”,懷素“夜聞嘉陵江水聲”、“觀夏雲奇峰”、“驚蛇入草”而悟草法,黃庭堅“觀長年蕩槳而書法大進”都是有口皆碑的例子。相似的故事還有“文與可見蛇斗而草書進”、“雷太簡聞平羌江水暴漲而筆法大進”等等。最為全面的要數韓愈《送高閑上人敘》中寫張旭“觀于物,見山水崖谷,鳥獸蟲魚,草木之花實,日月列星,風雨水火,雷霆霹靂,歌舞戰斗,天地事物之變,可喜可愕,一寓于書。”通過這些草書家物外悟草的故事,可以看出,草書離不開對于意象的揣摩,草書的想像力與意象密不可分。這也是草書家良好藝術感覺的源泉。清代學者翁方綱更用一句“天下無物非草書”加以概括。自然外物莫不通于書法,莫不就是書法。當然,對于草書的領悟,也不能刻舟求劍。正如甦軾《東坡題跋》所說︰“世人見古德有見桃花悟者,……便將桃花作飯吃,吃此飯五十年,轉沒交涉。正如張長史見擔夫與公主爭路而得草書之法,日就擔夫求之,豈可得哉?”
基于此,我們可否思考︰“通感”對于書法創作有無意義?草書家的創作與其他書家有無不同?草書與其他書體又有哪些相同與相通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