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滦阳消夏录三 卖药道士

类别:集部 作者:纪昀(清) 书名:阅微草堂笔记

    乌鲁木齐有道士卖药于市。或曰是有妖术。人见其夜宿旅舍中,临睡必探佩囊,出一小壶卢,倾出黑物二丸,即有二少女与同寝,晓乃不见。问之则云无有。余忆辍耕录周月惜事,曰:此乃所采生魂也,是法食马肉则破。适中营有马死,遣吏密嘱旅舍主人,问适有马肉,可食否?道士掉头曰:马肉岂可食。余益疑,拟料理之,同事陈君题桥曰:道士携少女,公未亲见;不食马肉,公亦未亲见。据无稽之说,遽兴大狱,似非所宜。塞外不当留杂色人,饬所司驱之出境足矣。余乃止。后将军温公闻之曰:欲穷治者太过。倘畏刑妄供别情,事关重大,又无确据,作何行止;驱出境者太不及。倘转徙别地,或酿事端,云曾在乌鲁木齐久住,谁职其咎。行迹可疑人,关隘例当盘诘搜检,验有实证,则当付所司;验无实证,则其牒递回原籍,使勿惑民,不亦善乎?余二人皆服公之论。

    【译文】

    乌鲁木齐有位道士,在街市上卖药。有人说这位道士身怀妖术,人们见到他夜宿旅舍时,临睡前总是从佩囊中掏出一个小葫芦,倒两丸黑东西,随后就出现两个少女陪他睡觉,天亮时就看不见了。问他少女在哪里,他说根本就没有。我记起《辍耕录》所载的周月惜一事,说:“这是道士采取了别人的生魂,这种妖术一吃马肉就破。”正好中营有马死了,就派人秘密嘱告旅舍主人,说旅舍赶巧有马肉,问道士吃不吃。道士一听,掉头就走,说:“马肉哪能吃呢?”我越发怀疑道士有鬼,打算审讯处理道士。同事陈题桥对我说:“道士暗携少女,不是你亲眼所见。不食马肉,也不是你亲眼所见。周月惜的事情出自陶九成的小说,不知是真是假。所谓马肉破术之说,也不知是否灵验。你相信传闻之词,根据无凭无证的道听途说,就突然搞起狱案来,似乎不妥。塞外不该允许闲杂人逗留,命令有关部门把他驱逐出境也就可以了。”于是我就终止了原来的打算。将军温公听到这件事情后说:“对于这个道士,如果审讯穷究,那就太冒失了,倘若他畏惧刑罚,胡供别人,事关重大,又无确证,如何收场?如果驱逐出境,那就太保守了,倘若他转移外地,酿造事端,说曾在乌鲁木齐久住,谁来承担责任?按照关塞惯例,对于形迹可疑的人,应当盘问搜查,查有实证,交有司处理;查无实证,就开发公文遣返原籍,让他不能蛊惑民众,不是很好吗?我们二人一听,都很佩服温公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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