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灤陽消夏錄五 鱉寶

類別︰集部 作者︰紀昀(清) 書名︰閱微草堂筆記

    四川藩司張公寶南,先祖母從弟也。其太夫人喜鱉,一日庖人得巨鱉,甫斷其首,有小人長四五寸自頸突出,繞鱉而走。庖人大駭僕地,眾救之甦,小人已不知所往,及剖鱉,乃仍在鱉腹中,已死矣。先祖母曾取視之。先母時尚幼,亦在旁目睹。裝飾如職貢圖中回回狀,帽黃色,褶藍色,帶紅色,靴黑色,皆紋理分明如繪,面目手足,亦皆如刻畫,館師岑生識之,曰︰此名鱉寶,生得之,剖臂納肉中,則啖人血以生。人臂有此寶,則地中金銀珠玉之類,隔土皆可見,血盡而死。子孫又剖臂納之,可以世世富,庖人聞之,大懊悔,每一念及,輒自批其頰。外祖母曹太夫人曰︰據岑師所雲,是以命博財也,人肯以命博,則其計多矣,何必剖臂養鱉。庖人終不悟,竟自恨而卒。

    【譯文】

    四川布政使張寶南先生是先祖母的堂弟,他的夫人愛吃鱉羹。有一天,廚子買了一只大鱉,剛砍掉鱉的頭,便有一個長四五寸的小人從鱉的脖腔里蹦出來,繞著鱉跑來跑去。廚子嚇得昏倒在地,大家把他救醒,小人也不知跑到哪兒去了。等剖開鱉腹,發現小人在里面,已經死了。先祖母曾拿過小人一看,先母當時還小,也在一旁觀看。小人的裝飾象《職貢圖》中回族人的樣子,帽子是黃色的,夾袍是藍色的,腰帶是紅色的,靴子是黑色的,衣著紋理分明,象畫的一樣,臉面手腳卻象雕刻的一樣。館師岑某認識它,他說︰“這種小人叫鱉寶,如果能活捉它,剖開人的胳膊放在肉里,它就能靠喝人血為生。人的胳膊里有這種寶物,那麼地里的金銀珠寶之類,隔著土便能看見了。人被它喝光了血就死了,子孫又可以割開胳膊把它放進去,這樣,就可以世世代代享用無窮而富裕了。”廚子听了極為懊悔,每當想到這事,就打自己的嘴巴。外祖母曹太夫人說︰“據岑館師說,這是以命換財。人既然願意用命去拼,那發財的道兒就多了,何必割開胳膊來養鱉?”廚子始終懊惱不已,竟抑郁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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