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罰戰

類別︰子部 作者︰明•劉基 書名︰劉伯溫兵法

    【原文】

    凡戰,使士卒遇敵敢進而不敢退,退一步者,必懲之以重刑,故可以取勝也。法曰︰罰不遷列。

    隋,大將楊素御戎嚴整,有犯軍令者立斬之,無所寬貸。每將對敵,輒求人過失而斬之,多者百余人,少者不下十數人,流血盈前,言笑自若。及其對陣,先令三百赴敵,陷陣則已;如不能陷陣而還者,無問多少悉斬之。又令二三百人復進,還如向者。將士股栗,有必死之心,由是戰無不勝。

    【注釋】

    ヾ楊素(?∼606 年)︰隋大臣,弘農華陰(今屬陝西)人。

    【譯文】

    凡是作戰,須使官兵在遇到敵人時,只敢前進而不敢後退;如有人後退一步,就用重刑處罰,這樣就可以取得勝利。兵法說︰施用刑罰,隊伍就不亂。

    隋朝時,大將楊素所率領的軍隊嚴謹整齊,有違反了軍令的就立即斬首,沒有一點寬容。每次對敵作戰之前,總要將犯有過失的人斬首,多則百余人,少也不下十多人。面前鮮血遍地,楊素卻談笑自如。等到與敵人對陣時,楊素先命令300 人向敵人進攻,能攻破敵陣則罷;如果不能攻破敵陣而活著回來,不問多少人都要全被斬首;然後又命令二三百人再進攻,還像前一次那樣處置。將領和官兵嚇得大腿發抖,于是抱著必死的決心出戰。因此,他能戰無不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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