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文字

類別︰子部 作者︰唐•封演 書名︰封氏聞見記

    黃帝史官蒼頡視鳥獸之跡以作文字。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形聲相益,則謂之字。著于竹帛謂之書,凡九千字,所謂古文者也。古有六體︰一曰指事,上 下是也。二曰象形,日、月是也。三曰形聲,江、河是也。四曰會意,武、信 是也。五曰轉注,考、老是也。六曰假借,令、長是也。推此六體,文字大端可得而見矣。《周禮》“保氏教國子以六書”,即其事焉。至周宣王時,太史史籀更著大篆十五篇,與古文或異,然不外六書之指。大篆、小篆亦名籀書,與古文 並行。春秋之時,孔子之書六經,皆古文也。其後諸侯不統于王,車涂異軌,文 字異制。秦氏既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罷其不與秦文合者。李斯又作《蒼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歷篇》,太史令胡母敬作《博學篇》,皆依傍大篆, 或加省約,謂之小篆。于時獄官事繁,篆書不給。御史程邈有罪,系雲陽獄中, 變篆為隸,以炯蛞祝 薊噬貧醚傘9是厥筆橛邪頌澹閡輝淮笞  膚λ饕病6招   釧埂 願摺 婦此饕病4笮《  約蠆咚謾H湛譚 于符傳。四曰摹印,亦日繆篆,施于郁。五曰蟲書,為蟲鳥之形,施于幡信。六 曰署書,門題所用。七曰殳書,銘于戈戟。八曰隸書,施于公府。皆因事出變而立名者也。善長注《水經》雲︰“臨淄人發古冢,得桐棺,前和外隱起為隸字, 言‘齊太公六代孫胡公之棺’,惟三字是古,余同今書。故知隸書非始于秦世也。” 按此書隸在春秋之前,但諸國或用或不用。程邈觀其省易,有便于時,故修改而獻,非創造。漢興,多因秦制,通行隸書,古文由是散逸。古者十年入小學者, 計十七能諷書九千字,乃得為史。又以六體試之,郡太守課,最者以為書史。平 帝時征沛人爰禮等說文字于未央庭中,黃門侍郎楊雄采以作《訓纂篇》,並前《蒼頡》等共四篇、五千三百四十字。王莽居攝,大司空甄豐等取四篇校定文字, 頗改古文,別為六體︰一曰古文,孔子壁中書也。二日奇字,古文之異者也。三 曰篆書,即小篆也。四曰佐書,即隸書也。五曰繆篆,所以摹印也。六曰鳥蟲,以書幡信也。後漢和帝時,始獲七千三百八十四字。安帝時,許慎特加搜采,九 千之文始備,著為《說文》,凡五百四十部。皆竟盼 ゅ 嘎圩痔澹 昃僖粞怠其鄙俗所傳,涉于訛妄者,皆許氏之所不取。故《說文》至今為字學之宗。魏時有李登者,撰《聲類》十卷,凡一萬一千五百廿字。以五聲命字,不立諸部。晉 有呂忱,更按部搜求異字,復撰《字林》七卷,亦五百四十部,凡萬二千八百二 十四字。諸部皆依《說文》,《說文》所無者是忱所益。後魏楊承慶者,復撰《字統》二十卷,凡一萬三千七百三十四字,亦憑《說文》為本。其論字體,時 復有異。梁朝顧野王撰《玉篇》三十卷,凡一萬六千九百一十七字。復有《地蒼》、 《廣蒼》、《字指》、《字括》、《字苑》、《字訓》、《文字志》、《文字譜》之類,互相祖述,名目漸多。漢代又有草書,故自蒼頡至于漢代,書凡五變,所 謂古文、大篆、隸書、草書是也。南齊蕭子良撰古文之書五十二種,鵠頭蚊腳, 懸針垂露,龍爪仙人,芝英倒薤,蛇書蟲書,偃波飛帛之屬,皆狀其體勢而為之名。雖義涉浮淺,亦書家之前流也。近代小篆、八分、草書、行書等並見施用, 余多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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