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非攻上第十七

類別︰子部 作者︰墨子 書名︰墨子

    原文︰

    今有一人,入人園圃,竊其桃李,眾聞則非之(1),上為政者得則罰之。此何也?以虧人自利也(2)。至攘人犬豕雞豚者(3),其不義又甚入人園圃竊桃李。是何故也?以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4),罪益厚(5)。至入人欄廄,取人馬牛者,其不仁義又甚攘人犬豕雞豚。此何故也?以其虧人愈多。苟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罪益厚。至殺不辜人也,扦其衣裘,取戈劍者,其不義又甚入人欄廄取人馬牛。此何故也?以其虧人愈多。苟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矣,罪益厚。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今至大為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別乎?

    殺一人謂之不義,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說往,殺十人十重不義,必有十死罪矣;殺百人百重不義,必有百死罪矣。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今至大為不義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情不知其不義也,故書其言以遺後世。若知其不義也,夫奚說書其不義以遺後世哉(6)?今有人于此,少見黑曰黑,多見黑曰白,則以此人不知白黑之辯矣;少嘗苦曰苦,多嘗苦曰甘,則必以此人為不知甘苦之辯矣。今小為非,則知而非之。大為非攻國,則不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辯乎(7)?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辯義與不義之亂也。

    注釋︰

    (1) 非︰責備。

    (2) 虧︰損害。

    (3) 攘︰奪取。

    (4) 茲︰更加。

    (5) 厚︰嚴重。

    (6) 奚︰怎麼。

    (7) 辯︰通“辨”。

    譯文︰

    如果有人,進入他人果園,偷竊別人的桃李。眾人知道後,必定會責備他,當政的長官抓住他,必定會處罰他。這是什麼原因呢?因為他做了損人利己的事。至于偷盜別人的雞、狗、小豬,他的不義,又超過進入果園偷別人桃李的人。這是為什麼呢?是因損害別人的程度越深,他的不仁更加嚴重,而犯下的罪過也就更大了。至于進入別人的牛欄馬廄里,偷盜他人的牛馬,其不義又超過了偷盜雞狗小豬的人,這是為什麼呢?這是因為他損害別人程度更深了。如果損害他人的程度更重,他的不仁義行為也就更嚴重,罪過就更大了。至于殺害無辜的人,搶奪他的皮衣、兵器,則哲人的不義行為又超過偷盜別人牛馬的人,這是為什麼呢?是因為他損害他人的程度更深了。如果損害別人更嚴重,他的不仁義的行為更嚴重了,犯下的罪行也就更嚴重了。對于這些人,天下的君子都會譴責他們,認為他們不對。但是,現在做出進攻別國這種最大的不道義行為,大家卻不指責他,反而跟著去贊美他,稱之為義舉,這可以說是能知道義和不義的區別嗎?

    殺一個人,叫做不義,必有一條死罪;假如按照這種推論,殺十個人,就是十倍不義,一定有十條死罪了;殺一百個人,百倍不義,必有百條死罪了。現在天下的君子都會譴責他們,認為這樣做不對,稱他不義。但是,現在最大的不義的,是攻打別國,卻不知是指責他的錯誤,還要跟著去贊美他,還說他合乎義。這是因為他們確實不知這是不義的事啊!所以記載那些稱譽攻國的話遺留給後代,如果知道攻國是不義的,又怎麼解釋記載不義之事,用來遺留給後代呢?

    假如一個人,看見少許黑色,就說是黑的,看見許多黑色,卻說是白的,那麼人們一定認為這個人是黑白不分了。少嘗點苦味,就說是苦的,多嘗些苦味,就說是甜的,那麼人們就會認為這個人不能分辯甘苦了。現在犯了點小的過失,都知道不對,就會指責他的錯誤;對于犯了大過,象攻打別國,大家就不知道是錯的,沒有譴責他,反而要去贊美他,稱他為義。這稱得上懂得義和不義的區別嗎?因此,可以知道,天下的君子,判斷一盒不義的觀念是多麼混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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