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義之忍第二十一

類別︰子部 作者︰(元)許名奎 書名︰勸忍百箴

    <原文>

    義者,宜也。以之制事,義所當為,雖死不避;義所當誅,雖親不庇;義所當舉,雖仇不棄。

    李篤忘家以救張儉,祈奚忘怨而進解狐。

    呂蒙不以鄉人干令而不戳,孔明不以愛客敗績而不誅。

    叔向數叔魚之惡,實遺直也;石*行石厚之戮,其滅親乎?

    當斷不斷,是為懦夫。勿行不義,勿殺不幸。噫,可不忍歟!

    <解說>

    義,道義,指處理事務適當的標準。《尚書》曰︰“以義制事,以禮制心。“是說以義處理事務,事務就能得到適宜的處理;按照禮來修養心志,心志就  很端正。有此基礎,方能做到“誅惡不避親,舉善不避仇。“

    東漢李篤舍生忘死以救張儉,是為義;祈奚盡釋前嫌舉薦解狐,是為義。三國呂蒙不因同鄉犯法而不斬,諸葛孔明不因愛將敗績而不誅。《七書;文韜》太公對文正曰︰“所憎者有功,必賞;所愛者有罪,必罰。“這就是義的具體運用。

    《左傳》載叔向數列兄弟叔魚的罪惡,孔子曰︰“叔向,古之遺直也。治國制刑,三數叔魚之惡,不為親減,曰義也。夫可謂直矣。“《左傳》又載隱公四年,衛莊公的公子州吁殺父為王,衛大夫石*的兒子石厚也參與其謀,後來石*借機殺死了州吁及自己的兒子石厚  。君子曰︰“石*純臣也。惡州吁而厚與焉。大義滅親,其是之謂乎?“

    何謂懦夫,即見義不為者。有義之人便是“行一件不義之事,殺一個無罪之人,雖得天下極尊極富,皆有所不為。“這就是義的核心。

    許公感嘆︰噫,義是一個人處事的準則,舍身取義,大義滅親,是大家所推崇的,為了義,怎能不忍住自己的一些私情呢!


如果你對勸忍百箴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勸忍百箴》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